监督执法

晋陕蒙监督局组织开展吕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0-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改革发展总基调,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的落实,近日,晋陕蒙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山西省吕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现场检查。
      吕梁市位于黄土高原东部,西隔黄河与陕西省榆林市相邻。吕梁市生态环境脆弱,作为曾经的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发展严重依赖于当地煤炭资源开发。当地发展难题的破解,必须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相结合。水土保持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检查发现,吕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基础条件薄弱,但生产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管理、监督实施以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均有序规范开展。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开采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存在漏缴现象。以煤炭开采为例,2018年全市原煤产量1.1亿吨,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226 号文规定,每吨0.2元标准,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200万元。但现在,未能贯彻落实《山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15〕87 号),生产建设项目开采期补偿费无法按方案审批权限征收,存在漏缴。二是水土保持监测保障不足。作为全国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典型黄土丘陵地貌监测工作起步早,数据记录历史时段长,对水土流失情况变化及生态治理效果观测具有重要作用。但新增监测设施因经费不足,建设一半被迫停止。已有经费仅够保障人员经费,日常设施维护及新增观测设施建设缺少保障支持。
      检查组指出,吕梁市应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尽快摸底确认、调查研究;严格遵照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补偿费收缴工作;整合力量,解决现有困难,充分挖掘监测站点数据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坚实支持。
     (黄委晋陕蒙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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