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完成2019年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度汛暗访督查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0-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黄委安排,全面完成了2019年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安全度汛专项督查工作。
淤地坝安全度汛暗访督查是水利部下达黄委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黄委高度重视,水保局及早谋划,精心部署,上中游管理局制定详细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督查前修订了督查工作手册,并对所有参加督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统一标准,明确要求。6~9月先后4次抽调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骨干近百余人次,组成28个督查组,对黄土高原7省(区)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开展暗访督查。黄委水保局、上中游管理局负责人先后带队参加,水利部水保司、监督司有关负责人现场指导了对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的暗访督查。4次督查共随机抽查了7省(区)21市56个县(区、旗)的393座淤地坝(骨干坝355座,中型坝38座),9月份对6、7月两次督查的57座淤地坝进行了“回头看”,共督查淤地坝450座次,累计行程约6万公里,对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等4省(区)有淤地坝的县(旗)实现了全覆盖,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从督查结果来看,黄土高原7省(区)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今年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水利部印发了“一省一单”,责成7省(区)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检视辖区内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督查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中“责任追究标准”对有关省区进行了问责。
淤地坝“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工作的开展,将淤地坝安全度汛压力传导给了各级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升了地方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各方的淤地坝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了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今后,淤地坝行业监管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部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管用的方式和手段,继续加强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管工作,确保淤地坝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张宝/供稿 梁其春/审核)
淤地坝安全度汛暗访督查是水利部下达黄委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黄委高度重视,水保局及早谋划,精心部署,上中游管理局制定详细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督查前修订了督查工作手册,并对所有参加督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统一标准,明确要求。6~9月先后4次抽调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骨干近百余人次,组成28个督查组,对黄土高原7省(区)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开展暗访督查。黄委水保局、上中游管理局负责人先后带队参加,水利部水保司、监督司有关负责人现场指导了对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区)的暗访督查。4次督查共随机抽查了7省(区)21市56个县(区、旗)的393座淤地坝(骨干坝355座,中型坝38座),9月份对6、7月两次督查的57座淤地坝进行了“回头看”,共督查淤地坝450座次,累计行程约6万公里,对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等4省(区)有淤地坝的县(旗)实现了全覆盖,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从督查结果来看,黄土高原7省(区)认真贯彻《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今年淤地坝安全度汛工作。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水利部印发了“一省一单”,责成7省(区)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检视辖区内淤地坝安全运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督查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中“责任追究标准”对有关省区进行了问责。
淤地坝“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工作的开展,将淤地坝安全度汛压力传导给了各级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升了地方政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各方的淤地坝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促进了淤地坝防汛责任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今后,淤地坝行业监管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部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管用的方式和手段,继续加强淤地坝安全度汛监管工作,确保淤地坝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张宝/供稿 梁其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