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开展京津冀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9-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的工作总要求。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督查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期,海委派出督查组,分别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2020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围绕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落实、管理规范、履职到位、监管实效等四方面情况,以项目抽查和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此次督查工作。随机抽取了天津国家会展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等7个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其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弃渣堆置、措施落实、监测监理、跟踪检查和行政执法等情况,做到既检查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情况、又重点关注其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同时,督查组详细查阅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以及抽取的市(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资料,对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以及监管工作任务,查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实质性进展,全面了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监督检查、验收报备核查、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补偿费征收使用等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督查记录表;现场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召开座谈会,分别与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要求进行了初步反馈。下一步,海委将完成京津冀三省市水土保持监管督查报告和“一省一单”,并报送水利部。
在今后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海委将以监管工作督查为抓手,切实履行好《水土保持法》赋予流域机构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走好“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第一方阵”,在推动水土保持监管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形成体系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海委水土保持处王舒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