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青海省对湟水河及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7-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统筹督查全省重点水利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2020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组织西宁市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西宁市湟水河及北川河河道治理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汇报,与各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变更、水土保持后续设计,表土剥离及存放利用,取、弃土(渣)场防护,监测、监理,补偿费缴纳以及历次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认为: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已完建的湟源、大通段基本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较好。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建设单位要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对湟源、大通段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抓紧时间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二是正在建设中的湟中段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做好临时苫盖、拦挡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三是监测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编报监测报告,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公开监测成果,为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建设单位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依据。建设单位表示,将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加快进行整改,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预防部  杨晓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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