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四川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6-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0〕565 号)要求,2020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四川省水利厅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峨眉至汉源高速公路、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达州市土溪口水库工程等20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双随机”检查,并以“一项目一清单”方式向建设单位印发了检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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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分别由厅水保处、厅政法处负责同志带队,赴凉山、攀枝花、乐山、达州、广安、遂宁、广元、甘孜等地,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座谈交流的方式,重点检查了20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和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开展情况、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报批备案情况、水土保持投资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从检查情况看,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生产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水土保持规章制度不健全、水土保持临时措施不到位、截排水等防护措施不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滞后、涉及水土保持重大变更等问题;局部地方存在施工粗放、顺坡溜渣、弃渣下河等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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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向生产建设单位逐一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特别强调:一要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人员保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督促。二要及时布设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按照“先挡后弃”的原则,规范弃渣行为,严禁违规弃渣、粗放施工,依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三要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按要求报告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成果。四要加强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严格控制重大变更,及时履行水土保持变更审批手续。五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六要加强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有效遏制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切实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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