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青海省对海东市水利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6-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推进水土保持强监管补短板见实效,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统筹督查全省重点水利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2020年全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海东市、循化县、民和县、乐都县水行政执法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海东市水利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循化县夕昌水库、民和县满坪水库、乐都区杨家水库施工现场,查看了各工程建设中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取弃土场选址和防护及绿化措施等的落实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与项目建设、施工、监测、监理等单位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认为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水保方案实施了部分水保措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同时要求:一是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工程参建单位管理,确保“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二是施工单位要对照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严格落实好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工程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三是监测单位要按要求及时编报监测季报,公开监测成果,并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和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提供重要依据。四是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跟踪检查,实行问题清单制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保护好工程建设区生态环境。

  (青海省水土保持中心预防部  杨晓珍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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