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湖北约谈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进度滞后市州负责人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0-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0月10日,湖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俊约谈襄阳市、孝感市、鄂州市、随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等地水利和湖泊局分管水土保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就加快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和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听取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关于全省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图斑复核、认定、查处和重点治理工程建设进度情况通报,以及六个市、州水利和湖泊局分管负责同志的情况说明和原因剖析后,唐俊指出了在水土保持重点工作推进上,有关市、州负责人思想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工作不实、作风不深入等问题。

唐俊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具体措施,加大督办指导力度,全力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一要抓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压实省、市、县工作责任。二要抓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找准工作存在问题,抓好过程控制,实施清单化管理。遥感监管现场复核、认定、违法查处和上报工作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建设进度年底前必须达到90%以上。三要抓督办。通过督办、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全力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做到10天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四要抓挂钩。将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和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河湖长制考核、水土保持项目资金安排和对水利和湖泊局年度工作评价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湖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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