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委开展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轮督导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1-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和黄委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清理排查工作形成的项目清单完整、准确、可靠, 11月上中旬,黄委派出督导组对流域各省(区)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核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为做好督导检查工作,黄委制定了详细的督导方案,开展了督导人员培训,明确了统一行动、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的原则,派出分别由政法局、建设局、河湖局、监督局、上中游局、水文局、黄科院、设计院等8个单位(部门)为组长单位的督导组,分赴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河南、山东8省(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本轮督导选取了项目核实后剔除项目数量较多、核实工作相对滞后的4个市(州)、23个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各督导组通过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信息平台共抽取391个项目进行核实情况检查,其中现场检查117个项目。黄委纪检组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现场督导检查,并对督导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及时提交了督导检查报告。11月24日,黄委水保局在西安组织召开了会议,研究督导成果,讨论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本轮督导,基本摸清了各地项目核实进展情况,了解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处理意见。督导组还就项目排查认定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督促,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手册开展工作,加快违法违规项目排查认定进度,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工作,为下阶段集中整治夯实基础。

 (黄委水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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