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开展34个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集中约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12-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12月17日,黄委在郑州召开会议,对34个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部管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集中约谈,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认定情况,明确整改期限,提出整改要求。
开展部管项目违法违规行为排查认定并进行集中整治,是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水利部安排黄委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做好此项工作,黄委精心组织,全面排查,审慎认定,根据年度监督检查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情况以及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首先初步认定各项目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再经项目所在地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并组织有关单位多名专家集体讨论,逐项研究,严格把关,最终认定有34个部管项目存在44个违法违规行为。
约谈会上,黄委水保局传达了水利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重点说明了集中整治阶段拟对违法违规项目采取的各项整治措施;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逐项通报了各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明确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将《责令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送达签收。
会议要求,各生产建设单位一要提高政治意识,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二要提高法律意识,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坚守法律底线;三要提高责任意识,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责任,弄清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带来的责任后果;四要抓紧完成整改,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五要确保整改质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避免再次出现违法违规情形;六要及时报告进展,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确有困难的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
同时,会议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各生产建设项目整改进展,积极督促各生产建设单位做好整改,对在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配合黄委做好后续的责任追究、信用监管等工作。同时按要求做好省级监管项目的集中整治,并指导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黄委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黄河流域8省(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34个生产建设单位的相关负责人70余人参加了约谈。
(黄委水保局监督处牛志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