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研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1-04-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长江保护法》,积极落实长江委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四川省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经报告厅分管领导同意,2021年4月20日下午,厅水保处召集成都等15个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天府机场等16个部批水利、铁路、民航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对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开展研究。
各生产建设单位就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重大变更手续履行、监测工作开展、各项措施落实等方面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对表对标开展了自查,项目涉及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水土保持问题进行了通报,厅水保处对各类问题一一进行了指导说明,布置整改任务,以“一项目一清单”的方式明确了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各生产建设单位要在会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务必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二是迅速对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做到四个“全覆盖”,即法定责任自查全覆盖、工程现场自查全覆盖、现场监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对重点问题加快推进,对难点问题要研究解决办法,制订整改计划;三是各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同履职督查结合起来,对照履职督查清单要求全面部署推进,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水土保持监管。
会议宣贯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部批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应依法履行水土保持防治主体责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并对有关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面掌握重点区域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强化水土保持监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四川省水土保持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