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利厅副厅长黄建波汇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真抓实干 稳中求进
全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在水利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下,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真抓实干、稳中求进,全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截至5月底,2014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全面完成;2015年度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一、2015年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一)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一批14357万元已于2014年提前下达,2014年12月10日建设任务及补助资金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县,4月9日全面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第二批1750万元补助资金于今年5月下达,我省于5月28日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截止6月20日,该工程已完成治理面积71km2,占计划任务的15%,主体工程计划于7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发改委于5月29日完成5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批复,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林草措施已启动实施,主体工程计划于8月底前开工建设。
(三)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有关设区市发改委于6月中旬全面完成11个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批复,项目补助资金1800万元,林草措施已启动实施,主体工程计划于8月底前开工建设。
二、主要做法
一抓机制。一是继续实行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省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领导、省直部门挂钩帮扶的高位推动工作机制。二是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水土流失治理企业化运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民间资本参与的治理机制。
二抓前期。一是主动介入,提前部署。根据批复的实施规划和专项建设方案,在审查上年度实施方案时,就通知各项目县按往年投资规模提前做好下年度项目选点、实施方案编制等,并要求来年林草措施在春季时节先行启动实施。二是严格审查,注重质量。要求各项目县认真抓好项目整体布局,选择1-2个集中连片点进行规模治理,着力打造精品示范工程。三是积极沟通,形成合力。在项目前期阶段,主动和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确保任务资金及时分解下达、实施方案及时批复。
三抓督导。今年,我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的5个区域协调组、处级干部任组长的58个县级推进工作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攻坚战。2015年我省3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列入推进范畴,实行一月一督导,现场协调,全程跟踪,狠抓落实。
四抓通报。每月对国家水保重点工程进行现场指导、督查和推进,印发工作简报,通报全省项目进展情况。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及项目县进行全省通报或不定期约谈,面对面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抓管理。各项目县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财政、林业、国土等部门组成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五制”要求,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涉及坡改梯、造林、种草等群众愿意投工投劳的工程,实行直接补贴,积极组织群众施工,由村委会或老人协会对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和监督,形成“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
六抓考核。年初,我厅已将全省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年底将完成情况列为水利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年度,对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市、区)将增加省级以上水保专项补助资金,对任务完成情况不好的县(市、区)将调减水保及水利资金安排。
下一步,我厅将全面贯彻落实以此推进会精神,强化督导、全力推进,力争我省201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治理任务和投资计划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2015年度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投资项目治理任务和投资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