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吴春汇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6-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强化督查保进度 问题倒逼促改革
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年来,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在水利部关心支持下,全省水保系统认真贯彻2015年全国水土保持会议和水利部《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我省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提前安排部署项目前期工作。我省于今年2月就着手安排部署201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前期工作,同时建立了竞争立项的机制,把前期工作的质量好坏作为竞争立项的重要评分项,使2015年重点工程的实施方案编制进度和质量明显优于往年,同时也储备了一批项目。目前,所有项目实施方案都已审查完毕。二是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14年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35平方公里,其中水利部门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2平方公里,圆满完成了水利部下达我省目标任务。我省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督查、层层传导压力
我省水土保持督查工作自去年十一月以来就由厅水土保持处、水土保持监测站领导带队分8个组对全省2014年重点治理工程、2015年前期工作选点情况分片开展进行了常态化督促指导,今年3月中下旬再次进行了全面督查,我厅对工作滞后的项目县进行了约谈,约谈了所属市(州)水利局分管局长和项目县政府分管县长、水利局长,并提出了整改时限要求,采取这种分片包干拉网式的督查工作对推进全省重点治理工程进度和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6月中旬,水利部珠江委督查我省2014年工程时,对项目推进总体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创新机制,推行竞争立项
我省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都引入了竞争立项机制。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将规划范围内的17个项目县全部列入项目申报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选择了8个申报县。竞争立项把项目申报县2013年工程验收、2014年工程进度、配套资金到位、产业结构调整、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编制质量等内容作为竞争评分指标,公开、公正、公平地现场打分,依据得分高低,最终确定了11个坡耕地项目县和6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实施县。竞争立项工作引起了项目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大部分项目申报县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2014年项目建设管理,使工程实施效果明显好于往年,同时在竞争立项时亲自上阵进行陈述,竭力争取该项目的实施。
三、积极探索,扶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
按照水利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我省积极探索扶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我省黔南州荔波县在小流域治理中村委会负责土地流转,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并对支持项目建设作出承诺,项目由水利局组织实施完成后,将产权移交村委会,村委会将经果林承包给果蔬合作社和果树种植大户经营管理,水利局、村委会、合作社分别持有20%、30%、50%的收益,这种模式不仅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且还明确了项目建后的责、权、利,提升了后续管护的成效。再如我省安顺市普定县坡耕地治理项目大力引导和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桃产业,水利部门配套建设机耕道、作业便道、渠道水池等,并创造性地探索实施了鱼鳞坡改梯,把宝贵的土壤留在树盘,保住了树根的土壤肥力,每亩桃林年收入达8000元以上。桃树已经成为了当地群众的钱袋子和命根子,有效解决了夜郎湖库区后靠移民的生计和稳定发展问题。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坡耕地村民自建模式
依据《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村民自主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2014年我省大部分坡耕地项目采用了村民自建模式。通过村民自建极大的调动了受益区村民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化解了项目区群众的矛盾纠纷,同时也简化了施工程序、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降低了工程建设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保证了2014年坡耕地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工。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由于我省农发项目、革命老区项目县较为固定,部分项目县对于完成工程进度紧迫性不强,存在工程进度偏慢的问题,我省在下一步工作中拟把备选县纳入竞争,增强项目县实施好项目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上述两类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为了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加大治理力度,提高治理成效,建议水利部能协调相关部委出台公司、大户、合作社等民间资本如何参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建设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利规范推动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