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2-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全面推进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我局将按照水利部部署,认真抓好中办国办《意见》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确定目标任务
结合流域实际,研究提出太湖局贯彻落实具体举措,进一步明确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重点。一是按照流域“四统一”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流域和重点区域的防治布局、重点任务。二是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主要抓手,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和绿色城市建设。三是在水土保持先行示范、全域治理和协同监管等方面开拓创新、树立典范,持续示范引领,推动《意见》各阶段目标提前实现。
二、聚焦难点弱项强化规划指导约束
高起点谋划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管理,确定近远期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统筹明确流域预防保护、治理等布局,高质量完成太湖流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划批复后,做好规划实施跟踪监测评估,强化流域规划对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及开发建设活动相关规划的指导与约束作用。
三、聚焦重点区域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一是根据水利部部署,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调研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流域不同区域、不同阶段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任务、规模。二是组织召开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会。三是出台《太湖流域平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导则》。四是围绕落实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协调推动相关省市加强太湖上游地区和太浦河沿线地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五是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和全域治理,积极服务上海市打造典型样板。
四、深化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预防保护监管
一是严格水土保持空间管控,按水利部要求,分区分类提出流域差别化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指导推进重点区域预防保护。二是充分应用新型监管方式,实施分类精准监管,开展在建部管项目“互联网+监管”不低于70%,对参建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并强化结果共享应用。三是全面落实流域部管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机制,将各地属地监管情况作为省级年度履职督查重要内容;推进铁路等重点行业的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四是深化“放管服”,出台流域国家级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评审、监管与监测等全过程全链条工作指南,会同相关省市统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五、围绕短板不足全面提升流域管理能力
一是建立太湖流域跨区域水土流失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流域统筹协调作用。聚焦流域水土保持重点难点,主动加强与省市对接。二是深化流域“智慧水保”应用,针对流域水土保持防治、监管需求,拓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应用。三是组织开展流域水土保持率阈值正常波动区间、平原区水土流失监测技术等基础研究工作,为治理管理和规划实施提供支撑。四是指导推动长汀县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