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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雁江区代表发言:创新机制 攻坚破难 强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8-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雁江区位于四川盆地腹心浅丘,总人口108万。2010年4月,通过竞争比选,雁江区成为四川省五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县(区)之一。在省水利厅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全面落实工作措施,抢抓工程进度,强化质量管理,掀起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设高潮,全面完成2010年各项建设任务,实施坡改梯6250亩,新建蓄水池40口,沉沙凼73个,截排水沟22.5公里,田间道路7.5公里。   二、主要做法   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我区按照"统筹规划、区间优化、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狠抓项目建设,用最短时间全面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得到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   (一)目标定位上,突出"一个核心"。牢牢把握"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这条主线,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契机,紧紧围绕"治山、治水、治穷"的核心目标,对项目区山、水、田、林、路进行统筹安排、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努力把项目区打造成"丘区典范、全国一流"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   (二)决策把握上,着眼"两个坚持"。一是坚持统筹规划、连片推进。紧紧围绕水利部关于坡耕地建设"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集中连片、规模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科学编制实施规划,项目集中连片,以村为单位整体推进。二是坚持整体打造,综合示范。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打捆使用,把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和样板,做到项目实施到哪里,道路建设到哪里,产业发展到哪里,环境整治到哪里,形象示范到哪里,真正实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见效一片"。   (三)组织保障上,实施"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创造性地建立水保重大项目建设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指挥部工作例会,攻坚破难,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部门到位。区发改、财政、水务等六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建设,并从省水保局聘请专家具体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区所在丹山镇党委、政府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保障工程建设,先后有近200余干部群众参与到坡耕地项目建设中来。三是群众到位。全区共召开坡耕地项目建设专题会议25场次,书写大小宣传标语300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制发专题简报27期,召开户长会、村民代表大会、座谈会等48场次,参会群众达5000余人,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坡耕地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规划布局上,强化"四个结合"。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我们在项目规划布局上做到 "四个结合"。一是将项目建设与群众意愿相结合。在项目区选择上,坚持群众申请、乡镇审核、区级 "PK", 择优选择了群众积极性高、领导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强的丹山片作为项目区;在项目规划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充分考虑当地地貌特点和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现了项目规划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二是将项目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狠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引进柠檬、半夏、丹参等水果、中药材品种,实施地膜玉米和地膜花生栽培,修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和特色产业的有效对接。三是将项目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二十字"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抓好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村组公路、安全饮水、房屋改建等项目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四是将项目建设与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相结合。为充分发挥"1+1>2"的整合作用,我区将两个中央试点项目有机结合。实施山上植树造林,山间整治土地,规划配套建设蓄水池、塘堰等水源工程,改造末级渠系,建设节水工程,山下田间进行排灌沟渠和节水灌溉建设,大力开展山水田林路村综合建设,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带动产业发展。   (五)项目投入上,坚持"五个一点"。为解决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加快项目进度,我们采取了"五个一点"的办法破解项目资金瓶颈,一是项目整合一点。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区充分整合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林业退耕还林等项目15个,整合涉农项目资金4970万元,做到"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二是上级拨付一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离不开中央财政的支持,大项目的实施必须以中央财政为引领,中央安排的1000万元项目资金,为试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本级配套一点。项目的争取来之不易,资金也不能仅仅依靠上级财政,为了保障项目实施,区委、区政府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投入配套资金250万元,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四是群众筹集一点。坚持明确农民群众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受益主体、投入主体和建设主体",坚持"三民四自"原则,对村内公益事业实行"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农民意愿,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丹山项目区群众共计筹资投劳800万元。五是业主投入一点。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项目区引进禾邦药业投资60万元,种植优质中药300亩,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引导农户自发建设蔬菜大棚28个,为项目区农民增收致富做强了产业支撑。   (六)工程建管上,实现"六个落实"。一是前期工作落实。我区严格履行国家坡耕地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审批程序,坚持把工程建设任务重点放在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人地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科学制定《雁江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二是建设程序落实。丹山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在规划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选择上均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三是管理制度落实。坚持把坡耕地项目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建立完善了项目责任主体制、投劳承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区级报帐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竣工审计制等十项制度。四是资金管理落实。严格项目公示和县级报帐制度,实行事前、事后公示,做到项目建设阳光运行。实行工程主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五是监督检查落实。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区纪委、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到场进行监督指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项目进度进行督促,项目区镇、村社水保农技员对项目建设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六是管护责任落实。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农民管护队伍,与村、社、农户签订管护协议,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将改造完成的小型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权明确给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管理责任,充分体现"谁治理、谁管理、谁受益"的责任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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