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四川省代表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多措并举,强化能力建设推动四川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局长陈扬刚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把预防监督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以抓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为重点,以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和设施验收为手段,以查处水保违法典型案件为动力,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近两年来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各阶段任务 首先摸清了现状。根据专项行动普查核实情况,截止2008年底,全省在建和2003年后完建的开发建设项目共9767个(其中,国家项目102个,省级项目531个,市(州)、县(市、区)级项目9134个),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7301个(省级以上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基本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675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600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2068个。 其次加大了执法力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先后对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广巴高速公路、襄渝铁路增建二线等50多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其中对白马铁矿等23个大中型项目发出了书面督察整改意见并督促其进行了认真整改,并按要求向水利部上报了达成铁路、广巴高速公路、襄渝铁路增建二线、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等4个违法违规典型项目。 通过专项行动,依法监督四川美丰工业园区、四川省双马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等6个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督促龙头石水电站、四川华电古城、薛城水电站等10多个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调整报告,促使杨村水电站、峨胜水泥厂、桅杆坝煤矿等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近两年来,四川省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由95%提高到了97%,方案实施率达到90%,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也有明显提高。 (二)严格审批程序,深化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工作 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已较为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已作为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条件之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设施验收已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作为行政许可事项进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厅窗口办理,大部分市州、县(市、区)已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行政许可并联审批。据不完全统计,2007、2008年全省共审批方案2690个,其中国家级审批方案16个,省级审批方案326个。 通过持续的宣传和监督,我省的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与延伸。一是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得到进一步落实,交通、铁路、水电站、输变电等项目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已主动邀请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并签署意见。二是当主体工程地点、规模、布置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主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调整报告的现象增多,2007、2008年,省级共审批龙头石水电站、大发电站、金窝水电站等近30个水土保持方案调整报告。 (三)规范验收行为,强力推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为切实把好国家水土资源与生态保护关,我厅认真按照《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相关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验收行为,强力推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一是在水利部第一批公布8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基础上,出台了《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水土保持设施省级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通知》,确定了15家负责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技术评估单位,规范技术评估工作。二是召开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座谈会,并印发了座谈会会议纪要,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印发了《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省级验收分类分级管理意见》,根据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占地面积及挖填土石方量,兼顾行业特点和项目建设性质,对省水利厅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和验收资料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和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全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得到逐年上升。2007、2008年全省共验收项目953个,其中国家验收项目5个,省级验收项目38个。2009年省级已完成11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另有包括输变电在内的近30个项目正在开展验收准备,计划将于近期完成验收工作。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已涉及水电、公路、矿山、铁路、民航、火电、天然气管道和输变电等行业。 (四)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力度 借专项行动之东风,讲究灵活适用,强化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在对中央和省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主动与中国三峡总公司、二滩公司、大渡河公司、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等开发建设单位联系,召开座谈会,对规范征收工作进行言传和敦促,达成共识后,对其建设的溪洛渡水电站、锦屏一、二级水电站、瀑布沟水电站、成都至德阳输气管道改造、中青线输气管道改造、北内环集输气管道等开发建设项目发出征费通知书,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针对我省输变电项目多且分散,施工期短,单个项目补偿费较少的现状特点,我们积极与省电力公司联系,召开工作联系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确定输变电项目的水土保持规费由省水土保持局征收。此外,对一些工期较长的重点项目签定了补偿费分期缴纳协议。通过实施灵活多样的征收方式,全省水土保持规费征收总额有了大幅度提升,2007、2008年仅省本级征收的水保设施补偿费达就3000多万元。 (五)突出行业监督管理,持续开展“一票否决”制考核 2007、2008年,根据《四川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一票否决制考核办法(试行)》(川水发[2005]43号),逐年对全省21个市(州)173个山区、丘陵县(市、区)开展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一票否决”制的省级重点抽查、市(州)考评及县(市、区)自查考核工作,省水利厅对其中40个县(市、区)进行了抽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了全省通报,使各级水保部门充分认识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提高了开展预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对促进我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效果明显。 (六)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 一是配合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对我省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007年10月22日—26日,由水利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参加,会同四川省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对雅砻江锦屏一、二级水电站、大渡河泸定水电站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同年10月18日~19日、12月3~7日,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会同省水土保持局和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先后对我省境内的遂渝铁路、中石化普光气田开发及天然气净化厂工程、中石油齐鲁分公司达州化肥项目、改建铁路达州至成都段扩能工程、北内环集输气管道工程(四川段)等五个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并印发检查情况通报。 二是配合省人大农业委员会对大渡河流域水电、公路建设项目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调研。2007年8月,对大渡河流域工程建设项目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调查研究,调研组在实地查看了大渡河流域在建的长河坝水电站、泸定水电站、大岗山水电站和S211改线复建公路、G108改线复建公路等工程建设情况后,向省政府送达了调研报告,省政府巨峰省长、永祥副省长分别就就完善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等工作作了重要批示。2008年9月17日-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率省人大调研组赴宜宾市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三是加强水利部门内部联合检查。2007年5-7月,省水土保持局联合省水利厅水利综合监察总队、相关市(州)、县(市、区)水利(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大渡河流域、岷江流域、涪江流域的金窝电站、大发电站、瀑布沟电站、深溪沟电站、猴子岩、长河坝、泸定水电站及西攀高速公路、攀田高速公路等40多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重点对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规费交纳等工作进行督查,对不按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施工,随意倾倒弃渣等水土保持违法现象进行严格处罚,出据了处罚通知单和限期整改通知书。2009年6月,联合检查组对上述违法违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四是水土保持专项督察。按照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2008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派出5个督察组,分赴全省21个市(州),对其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并对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大渡河沙湾、深溪沟、龙头石水电站、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青居电航工程、攀枝花白马铁矿、雅安乌斯河铅锌矿、瀑布沟水电站改线公路、广巴高速公路、襄渝铁路复线等50多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白马铁矿、攀田高速公路、红格钒钛磁铁矿、龙头石、沙湾水电站、乌斯河铅锌矿、瀑布沟水电站改线公路和官地水电站对外交通公路等23个大中型项目发出了书面督察整改意见。 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了我省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行为,促进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对有效保护水土资源、防治人为水土流失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七)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新规范、新标准 一是积极派员参加水利部举办的有关培训班,学习有关精神。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学习和讨论,贯彻落实方案编制的新要求。三是举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专家座谈会,研究讨论相关内容。四是举办培训班,在全省推广学习。 二、主要经验 (一)政府重视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保证 199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水土保持纳入政府目标考核,2007、2008、2009年省委省政府又将水土保持纳入“十大惠民行动”和“民生工程”。在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通过十年的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和政府督查,全省21个市(州)、16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省级及部分市(州)、县(市、区)先后成立了水土保持监察支队,配备了监督执法工具,改善了办公条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和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5]158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川水发[2004]15号)等一系列与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使各行业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大大提高,行政干预水土保持执法的现象基本杜绝,有关部门配合支持力度明显加大,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入良好的社会氛围夯实了基础. (二)广泛宣传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前提条件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舍得投入,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在专项行动中(包括“回头看”活动),全省共印发水土保持简报200余期(其中省级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刊16期1600份),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长江水土保持网、四川水利网、四川省水土保持信息网等各类网络上刊发监督执法专题信息500余条,发送手机水土保持短信息1000余条,覆盖范围超100万人次,发放各种水土保持宣传资料120万份,播放广播、电视台水土保持专题节目、信息数十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增强了全社会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与法制观念,增强了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赢得了社会各界对水保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三)通力协作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四川省十分注重各部门的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发展改革、环保部门主动协助为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设施验收把好关,严格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法制部门及时指导和审核水利部门起草、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水保经费,协助水土保持规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公路、铁路、电力、城建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 (四)行为规范是搞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 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中,四川省十分注重规范化建设,始终在“规范”二字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程序管理,使水保方案的编报审批、规费的征收与管理、水保违法案件的查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行为有章可循。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中,邀请各部门、各行业的水土保持行风监督员交流探讨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近年来,四川省先后转发或印发了《关于督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等10多个文件,对相关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三、今后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水保[2009]294号)精神,全面开展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执法监督力度,做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三是继续认真实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一票否决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和奖惩逗硬,切实落实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四是与发改、建设、环保、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合力;五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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