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在宁夏银川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6-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9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在宁夏银川召开。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主持上午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宁夏水利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郭进挺出席会议并致辞,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陈伟参加会议并介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及其要求,宁夏水利厅副厅长郭浩,水利部规划计划司、水土保持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布置全国及省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任务,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协作平台及数据上报系统培训。
刘震司长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指出水土保持规划是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新《水土保持法》的重要载体;是今后20年水土保持工作战略性安排和宏伟发展蓝图;是经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权威性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文件;是落实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开展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科学依据。
刘震司长指出,当前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已具备很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一是随着水土保持事业的不断发展,各地总结出很多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防治模式;二是目前水利部已批复或正在实施一批重点区域和专项规划;三是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日渐完善;四是“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取得的丰硕成果,水土保持科技新成果及新技术不断涌现并得到了广泛应用;五是近年来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别是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树立了依法监管的权威;六是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建立,同时全国正在开展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普查;七是水土保持领域有一大批年富力强、具有丰富规划经验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
刘震司长进一步阐述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目标及主要任务。一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规划完成后,要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各地也应抓住机会系统收集基础资料,编制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形成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二是要建立数据库及建设规划协作平台,将收集到的基础资料入库共享,为各级规划提供基础服务的同时也为今后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便利;三是完成全国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做好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工作,突出本次规划的创新点和亮点;四是认真做好中长期水土保持项目规划和投资需求分析及效果评价;五是要形成一批支撑规划和其他工作的研究成果、政策措施、指标体系。
刘震司长强调,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需要在宏观上把握六个要点:一是要特别注重以新的理念为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全国规划要立足新发展、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体现新理念;二是要注重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预防、治理、监督等方面都要在规划中统筹考虑,发挥法律在水土保持事业中的作用,要认真学习、研究新《水土保持法》,使法律要求、重点条款在规划中得到全面落实;三是要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充分认识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发展趋势,规划要适度超前,在规划过程中也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四是要注重水土保持机制、体制创新,规划要提出完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激励机制的措施;五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新要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发展方向、措施布局和治理模式;六是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本次规划与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关系、生态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近期与中长期的关系、重点工程与面上治理的关系、全国规划与省级规划的关系。
刘震司长就做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一是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艰巨性,尽快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咨询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选择支撑单位;二是要抓紧制订好编制规划的工作计划,按照部里统一的技术指导,控制把握时间节点,按期完成任务;三是要加强协作,分级负责,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经费分级负责,利用好现有成果,广泛征求意见;四是加强培训,深入研究,各级水土保持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宏观层面严格把关,既要充分运用宏观管理经验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智慧和才智;五是要尽快落实规划资金,保证规划顺利开展;六是注重工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宣传、推广经验,促进相互学习。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水土保持局(处)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应的规划编制技术人员,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等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贯彻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布置全国及省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任务,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协作平台及数据上报系统培训。
刘震司长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他指出水土保持规划是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新《水土保持法》的重要载体;是今后20年水土保持工作战略性安排和宏伟发展蓝图;是经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权威性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文件;是落实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开展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科学依据。
刘震司长指出,当前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已具备很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一是随着水土保持事业的不断发展,各地总结出很多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防治模式;二是目前水利部已批复或正在实施一批重点区域和专项规划;三是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日渐完善;四是“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取得的丰硕成果,水土保持科技新成果及新技术不断涌现并得到了广泛应用;五是近年来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别是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树立了依法监管的权威;六是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建立,同时全国正在开展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普查;七是水土保持领域有一大批年富力强、具有丰富规划经验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
刘震司长进一步阐述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目标及主要任务。一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规划完成后,要按照新《水土保持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各地也应抓住机会系统收集基础资料,编制县级水土保持规划,形成水土保持规划体系;二是要建立数据库及建设规划协作平台,将收集到的基础资料入库共享,为各级规划提供基础服务的同时也为今后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便利;三是完成全国水土保持三级区划,做好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工作,突出本次规划的创新点和亮点;四是认真做好中长期水土保持项目规划和投资需求分析及效果评价;五是要形成一批支撑规划和其他工作的研究成果、政策措施、指标体系。
刘震司长强调,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需要在宏观上把握六个要点:一是要特别注重以新的理念为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全国规划要立足新发展、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体现新理念;二是要注重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预防、治理、监督等方面都要在规划中统筹考虑,发挥法律在水土保持事业中的作用,要认真学习、研究新《水土保持法》,使法律要求、重点条款在规划中得到全面落实;三是要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充分认识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发展趋势,规划要适度超前,在规划过程中也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效率;四是要注重水土保持机制、体制创新,规划要提出完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激励机制的措施;五是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新要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发展方向、措施布局和治理模式;六是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本次规划与其他行业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关系、生态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近期与中长期的关系、重点工程与面上治理的关系、全国规划与省级规划的关系。
刘震司长就做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提出了六点具体要求:一是各级水土保持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艰巨性,尽快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咨询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选择支撑单位;二是要抓紧制订好编制规划的工作计划,按照部里统一的技术指导,控制把握时间节点,按期完成任务;三是要加强协作,分级负责,发挥各级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经费分级负责,利用好现有成果,广泛征求意见;四是加强培训,深入研究,各级水土保持行政管理部门要从宏观层面严格把关,既要充分运用宏观管理经验又要充分发挥专家的智慧和才智;五是要尽快落实规划资金,保证规划顺利开展;六是注重工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宣传、推广经验,促进相互学习。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水土保持局(处)的负责同志以及相应的规划编制技术人员,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等媒体记者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