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成立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9-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要求,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冯国华任领导小组组长,水利厅、自治区发改委农牧处、水利厅计划处、水土保持处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国土资源厅科技规划处、农牧业厅种植业管理处、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自治区林业厅治沙造林处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