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珠江流域(片)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划分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0-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进度安排及任务分工,珠江委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珠江流域(片)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划分有关工作,提出了三级区划分初步成果。2011年10月18至19日,珠江水利委员会在汕头市主持召开了珠江流域(片)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划分初步成果征求意见会,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海南、四川八省(区)水利(务)厅水土保持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规总院有关人员到会指导。
会议充分听取了各省区对珠江流域(片)水土保持区划三级区划分的意见,经充分讨论,基本达成了对珠江流域(片)三级区划分的一致性意见,为下一步开展三级区的水土流失防治途径的制订和典型防治模式的总结和调查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