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委召开东北黑土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工作座谈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8-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简称“重点防治区”,下同)复核划分工作的通知》(水保规便字〔2012〕2号)和《关于开展松辽流域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划分工作的通知》(松辽水保函〔2012〕26号)要求,2012年8月1日~2日,松辽水利委员会在长春组织召开了东北黑土区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工作座谈会。
会上,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水保处(局)和松辽委相继介绍了各管辖范围(任务片)内国家级重点防治区的划分情况。会议采用集中讨论的方式,在充分继承原有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基础上,将东北黑土区划分为3个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和3个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并对每个增减县(区、旗、市)进行了逐一讨论。
此次东黑土区国家级重点防治区的复核划分工作,松辽委通过下发文件(松辽水保函〔2012〕26号),采取“省(区)先行复核、松辽委协调汇总”的形式于今年7月份启动。
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局),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站等单位的代表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等参加了会议。
松辽委张锋报道,张琳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