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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召开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海委任务片成果征求意见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10-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工作的通知》(水保规便字〔2012〕2号)要求,为了确保海委任务片成果质量,2012年10月11日,海委在天津组织召开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海委任务片成果征求意见会。
会议听取了承担单位关于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海委任务片三级区划分成果和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海委任务片初步成果介绍,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形成了共识。
    会议认为,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海委任务片三级区划分成果基本情况描述符合实际,水土保持功能定位准确,水土流失防治途径正确,水土保持综合技术体系科学合理,典型小流域具有代表性,符合全国水保区划导则要求,完成了相应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
    会议认为,在水利部2006年第2号公告的基础上,按照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对现有海委任务片涉及的国家级重点防治区的初步调整是合理的,复核划分成果符合《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同时,鉴于黄泛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的特殊性及其危害的严重性,建议此次复核划分增加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以推动平原风沙治理。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海委、淮委,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内蒙、辽宁、安徽、江苏等10省(市、区)水土保持部门,山东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海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凌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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