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6-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宁夏回族自治区完成了自治区内水土流失调查评价与规划分区,形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项目阶段报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流失调查评价与规划分区工作是《宁夏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开展的。采用遥感图像解译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宁夏全区5市22县(区)土壤侵蚀现状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并进行了水土流失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水土保持四级区与重点防治区划分、小流域划分、重力混合侵蚀危险区划分等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于4月28日在银川组织召开了《宁夏水土保持规划》阶段性成果汇报咨询会,水规总院、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国土厅、林勘院、遥感院、农勘院、地质勘查设计院及有关市水务局的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成果汇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此项工作摸清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水土流失情况,完成了水土保持四级区划、重点防治区划分等内容,为宁夏下阶段水土保持规划奠定了基础。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流失调查评价与规划分区工作是《宁夏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开展的。采用遥感图像解译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宁夏全区5市22县(区)土壤侵蚀现状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并进行了水土流失评价,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水土保持四级区与重点防治区划分、小流域划分、重力混合侵蚀危险区划分等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于4月28日在银川组织召开了《宁夏水土保持规划》阶段性成果汇报咨询会,水规总院、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国土厅、林勘院、遥感院、农勘院、地质勘查设计院及有关市水务局的专家、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成果汇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此项工作摸清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水土流失情况,完成了水土保持四级区划、重点防治区划分等内容,为宁夏下阶段水土保持规划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