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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通过论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4-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1日,辽宁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沈阳组织召开了《辽宁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成果”)论证会。会议听取了成果编制单位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关于省级“两区”复核划分情况的汇报,审阅了《“两区”复核划分成果报告》和相关资料,经过充分论证,基本同意“两区”复核划分成果。
    会议认为辽宁省“两区”复核划分成果认真贯彻了《水土保持法》,继承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成果和1998年辽宁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充分利用了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数据,借鉴了辽宁省相关规划、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成果,“两区”复核划分确定的原则,方法合理可行,成果符合实际,基本满足辽宁省水土保持工作的需要,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作为辽宁省水土保持规划的依据。
    水利部水规总院、辽宁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农委、林业厅、水利厅、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论证会。
    辽宁省水土保持局  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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