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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划分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0-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工作进度及任务安排,青海省完成了省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划分工作。
    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是在全国水土保持三级区划成果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省江河流域、地貌单元、生态特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方向、土地利用现状、水土流失治理的主攻方向和措施对位配置的原则等因素,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将全省划分为11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目前全省已形成2个一级区,3个二级区,5个三级区,11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的水土保持区划体系,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区的划分对制定全省水土保持发展战略、治理方略和防治模式,落实全省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和防治方案的对位配置具有积极的意义,是青海省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支撑,是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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