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河南水利厅水保处调研员王祖斌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河南水利厅水保处调研员王祖斌作交流发言 河南省2009年黄河流域水土保持 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河南省水利厅水保处 河南省地处中原,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水系,总面积16.70万平方公里,其中山丘区面积7、90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亿人,境内1500多条河流纵横交织,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93条。其中:黄河流域面积3、62万平方公里,涉及5市,26个县(市)区,约占全省面积的五分之一。近年来,随着开发建设项目增多,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面临的压力日趋严重。2009年,我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着力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一)开展国策宣传,营造防治人为水土流失良好氛围 宣传教育是水土保持工作永恒主题,也是我们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我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利部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把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重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营造了全社会自觉防治水土流失,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氛围。 2009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媒体宣传达18余次52(篇);还通过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宣传画从各个方面进行宣传,树各类标牌625块,印发宣传资料、文件汇编等78000万多份,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加座谈人数达500余(人)次。 (二)认真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核查,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作好准备 为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率,2009年年初安排布置了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核查任务。我省根据部水土保持司和流域机构的要求,及时组织省、市、县对流域内1997-2007年批复的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了调查、复核与汇总,重点是对完建项目是否通过了水利部或省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进行了核实。本年度共计核查大型开发建设项目515项目,其中部批36项、省479项。这些基础工作为切实推动我省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作好了准备。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认真出具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审核意见 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评估工作,是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得以有效落实的重要程序,对推动开发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本着信任就是责任的意识,切实做好审核工作。2009年重点对铁路、公路、高速公路、火电厂、矿山等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实施严格的管理,审核意见签暑前,我们要求评估单位事先将技术评估报告电子版发给我们,并组织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审阅,重点查阅部委和我厅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评估单位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由审核意见具体承办人向评估单位进行反馈和沟通,力求掌握评估工作的真实情况。并且,我们要求承办人要突出服务意识,在掌握真实情况和条件后及时出具评估工作省级审核意见,送达评估单位。去年签发审核意见15份,审查评估报告27份。 (四)抓住机遇,全力以赴,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实现突破 按照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的要求,严格程序、坚持标准、讲求质量,2009年省水利厅借助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整改措施先后完成和协助组织完成了涡河近期治理工程(河南及省界段)沙颍河近期治理工程、沁北电厂、新乡豫新电厂、平顶山姚孟电厂、汝州电厂、鹤壁电厂、新乡保山电厂、开封电厂、晋东南输变电线路、信阳输变电线路、西气东输四支线、燕山水库、小浪底西沟水库、西霞院水库鹤壁十煤矿新义煤矿、济长高速、郑石高速等31个大中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有效促进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的开展。其中,省厅直接组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工作也大幅度提高,实现突破。全年完成验收16个。黄河流域8个。 流域各市、县也积极推进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具统计,编制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表)163个,专项验收共24个。 (五)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要求,我厅不断完善部批方案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工作。2009年我们完成了黄河流域黄河潼关至三门峡大坝河段近期治理工程、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宿鸭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鸭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河南万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万基2x300mw“以大改小”热电联产工程、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1x600mw机组工程、郑州天宏工业有限公司李岗煤矿等近10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登记管理工作。目前,我们已累计完成了310多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登记管理工作,为我厅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发挥支撑作用。同时为保持监督检查具有针对性和效果,对区域内在建和新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数据库从区域分布、建设类别、建设进度、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后续设计、监理、监测等方面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几点体会 (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文件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 19年来,全省各级共出台配套性文件65件。省里先后出台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关于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公告的通知》、《关于修订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省水利厅关于对水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县(市、区)相继出台了《关于防治水土流失的通知》、《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三区”划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通过多年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践证明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文件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 (二)建立健全机构队伍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 据统计,流域5个市、2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共有专职监督执法人员562人,形成了省、市、县分级管理的监督执法体系。 我们深深体会到,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队伍的建立,人员素质的提高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坚实基础。 (三)典型引路推进试点活动是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契机 洛阳、三门峡、安阳、新乡等地以《水土保持法》为武器,以“十化”为目标,大力推进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洛阳市水务局、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河南回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栾川县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郑石分公司、河南省燕山水库建设管理局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突出的生产建设单位”,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张国亮、洛阳市水利局赵刚毅、偃师市水土保持站王宏森、泌阳县水利局贾耀敏等被授予“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工作突出的个人”。 典型的示范作用,有力地带动了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向前发展。 三、存在的有关问题及建议 (一)少数地方行政领导干预严重 主要是这些地方行政领导政绩观第一,短期行为严重,以“招商引资、重点扶持”等为旗号,设置“执法零进日”,以“不听招呼就摘帽子、换位置”等,干预或阻止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活动。 (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发展还不平衡 从我省情况看,主要是一些平原地区由于《水土保持法》的条款缺陷,对《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还不够重视,还有的县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三)一些基层水利水保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在巡视和督促指导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地在执法行动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具体问题:部分市、县对所属监督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调查登记情况不够全面,并与处理脱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缺乏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个别县由于水政机构负责水保执法,对监督管理认识不到位,不按要求填报项目,存在不到现场调查,凭主观填报统计项目的应付现象;一些政府形象工程、对地方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不少地方水利水保部门,不敢对该类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尤其是各地对典型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理缺乏正确的认识,以及抱有维护地方政府形象的心态,没有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典型违法违规项目,形成了“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影响了专项行动的整体效果。 以上问题无疑暴露了一些地方水利水保部门由于缺少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专职的监督管理人员以及执法人员素质和责任意识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及积极性和能动性。因此,针对这些水利水保部门开展以机构、队伍和制度规范化建设等为主体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快速有效地提高他们的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是我们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四)开发建设项目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 通过近年开展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果显示,一些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和保证措施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不少建设项目尤其是公路、铁路等线路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体工程防护措施能得到有效落实,但取、弃土场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难以得到全面落实或低标准落实;二是多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与方案设计存在明显脱节现象,调整变化很大,很少有业主单位落实设计变更工作;三是是少数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存在低证质高费用现象。业主单位委托的监测工作单位资质等级与工程规模不适应,监测成果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四是大多数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监理工作随主体工程一并开展,只有少数的监理单位现场派驻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个别项目存在应付验收,而临时委托编造水土保持监理报告的现象。 各级水利部门必须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督促和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依照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行法定治理义务,严格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以有效解决以上问题。 (五)尽快完成《水土保持法》的修改 《水土保持法》不适应目前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条款内容的不完整性,程序不具体,缺乏强制性,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失衡,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应尽快完成《水土保持法》的修改。 四、认真筹划,努力做好下一阶段工作 (一)精心组织2010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我们将在本次会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省今年开展部批方案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方案。在各市推荐项目的基础上,以进一步推动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和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主要任务确定检查项目,并会同地方各级水利水保部门,确定检查内容、程序及有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完成检查评估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二)扎实推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明确的职责,适时组织监察巡视,发挥省厅的协调服务作用,对地方水利水保部门开展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加以督导,提升其监督执法能力,从而有效推动各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工作。 二是组织实施好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调研工作,对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评价、找出突出问题及原因、提出具体的对策与建议,为指导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继续做好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审核、水土保持方案登记和数据库完善等基础工作。 四是积极督促和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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