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武平站长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10-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时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也就进一步巩固了它的基本国策地位,进而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其伴生而来的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它的基础性作用、它的政府行为也日渐明显地突现出来,引起了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省地处祖国的江河源头和上游地区,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有水土流失面积14万多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7%,年土壤侵蚀量5.1亿吨,是全国年流失土壤50亿吨的十分之一。修建公路、铁路,开发能源,兴修水工程,开采矿产资源和坡耕地落后的生产方式等是造成云南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土地退化、库塘淤积、洪旱交错、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给人民的生命、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后果。因此,搞好我省的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对于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和下游省份、国家的生态环境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机构、人员、职能、场所、经费、设备落实到位,为监测预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物质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和“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的启动,省级监测总站和8个分站纳入国家一期工程建设。自2001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12日,由省编办和州市级编办,分别批准成立了省水保监测总站、8个国家级监测分站和2个州市级分站。总站和各分站所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都依据编办的批复配备了领导和工作人员。2001年8月省水利厅在上报省编委的《关于成立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的请示》中,为总站明确界定了“具体负责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和水土流失监测工作”两项职能。省编办《关于成立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的批复》批准成立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同时认可了这两项职责。近3年来,省水保监测总站事实上是监测总站和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支队,两个机构的结合体。8个国家级分站中有4个分站与水保办合署办公,共同行使水保机构的所有职能,有4个分站单独办公,与省监测总站对应,行使监督、监测两项职能。楚雄州监测分站同时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大队的牌子,监测分站长、执法大队长两个职务由1人担任,实行公务员管理。省水利厅为省监测总站安排了408m2的办公设备用房,并安排装修费36万元,办公家俱费28万元(含部监测中心安排的19万元)。玉溪市水利局为分站安排办公用房150m2,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10万元用于水保监测工作。财政较为困难的丽江市为配合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工程,配套15万元,并保证与Internet网相连。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464.54万元设备和63.64万元的建设管理费如期如数到位。各类设备都明确产权归属,登记造册,专人管护,运行良好。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各分站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人员参加部里组织的监测技术培训,目前已有84人拿到监测上岗证书。应该说,我省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组织保障和物质基础。
  (二)数据库建设、重点项目监测、常规监测、开发建设项目监测同时推进,并为预报公报工作提供了依据
  1、数据库建设。按照《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我站于2003年开始进行了“水土流失本底数据库”、“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空间数据库”、“监测网络站点数据库”、“滑坡泥石流数据库”、“执法监督空间数据库”5个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了“水土保持项目管理系统”、“信息系统文档数据库”、“水保方案评审专家信息库”等建设,并已承担了全省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的统计报表和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网上公告及水土保持信息网上发布三项任务。
  2、重点项目监测。主要是对防治效果进行监测。在我省珠江流域7个县市实施的珠江流域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在珠江水利委员会的指导下,在我站组织7个项目县市编制监测方案的基础上,汇总形成省级“珠治”监测方案,得到了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珠江水利委员会以及云南、贵州、广西水土保持监测专家的指导并通过评审。省水利厅共安排监测资金100万元,目前已布设了典型农户监测点63个,典型地块监测场(点)164个,监测工作正在实施中。列入国家的7个生态修复项目和长江委的1个生态修复项目,在项目实施时就安排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各项目的水土保持效益、生态经济效益,都作出了比较实在的监测评价。近日,省水利厅对“长治”七期治理项目编制了监测实施方案报长江委审批。
  3、常规监测。亦即对水土流失规律的监测。近些年来,根据厅(总站)的要求,滇池流域、澄江抚仙湖、昆明市西山区政府、牟定、元谋、大姚、宣威、香格里拉等县市都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建成了13个监测场点,开展了对不同土壤、不同植被、不同坡度、不同树种、不同雨量、不同耕地等类型的水土保持监测和科学研究,乃至行政区域内的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总结了一些水土流失的理性化认识,培养了一批基层水保监测人才,撰写发表了一些水土保持监测论文,进一步丰富了云南水土保持监测的理论和实践。2005年,我站又提出了以监测分站建立综合典型监测站(点)的形式来完成水利部要求的长江上中游、珠江南北盘江石灰岩重点地区的监测任务的思路、途径。列入国家投资的楚雄分站大姚县施永屯综合典型监测点、保山分站隆阳区小保子综合典型监测点已初步建成,转入正常监测,必将取得良好的效果。
  4、开发建设项目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中的有关规定,我站在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的支持下,积极协调建设单位委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对大朝山水电站、昆石公路、嵩待公路、元磨公路、砚平公路、宣威电厂等项目实施了验收监测。每期监测报告,都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报由我站督促其及时整改,使监测工作成了监督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我们要求监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紧紧围绕水土保持方案中的6项指标,每期监测报告都要做出准确、定量的评价,并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送达建设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大朝山电站公司接到一期监测报告后,下决心投巨资在厂区修建了一个花园大道,在张家沟一级渣场补做了浆砌石泄槽及挡护工程等,使6项指标显著提高。砚平公路指挥部接到监测报告后,感到植物措施明显偏低,不能通过验收,尽快安排补植了50万株桉树。嵩待公路指挥部,对监测单位指出的部分工程措施自行毁损,及时进行了重新修建。形成了以监督促监测,以监测促防治的良性循环。同时也为建设单位顺利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5、公告、公报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法》及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规定,我站于2003年就编制了全省第三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方案,2004年厅委托省水科所开展了这项工作。根据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的通知,为全国2004年水保监测公报提供了云南的资料。同时,我站主动为省水利厅编撰了《200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作为云南省的第一个高质量的公报,已于2005年7月上旬向全社会发放,受到了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云南省的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虽然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在广度上、深度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毕竟因起步晚、起点低、人员少,使这项工作还存在着与将来的发展不相适应的、前进中的问题。
  1、省总站、各分站均为事业单位,都面临着国家对事业单位清理整顿的问题。它的性质、它的职能、它的定位、它的发展方向等都需要在整顿中给予明确。
  2、各级监测站刚刚成立,所给的编制数量少加上被挤占,实际工作人员少加上专业不对口,技术力量弱加上标准不成熟,远远不能适应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发展的需要。
  3、各类监测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尚需进一步的制定、配套和明确。
  4、各级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的工作经费尚需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三、做好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建议
  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在中国,是一门新技术,是一件新事物,是一项新事业。根据此项工作发展的新趋势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谈点近期内做好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建议。
  (一)必须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宣传
  结合《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的宣传,进一步宣传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的法律定位和它的重要意义,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提高依法监测的意识。
  (二)必须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机构队伍建设
  全省成立了10个监测分站,编办给的编制一般只有3人,有的是在水保办增加监测分站的职责,实际上没有增加人员。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充实监测人员,明确职责范围,承担监测管理工作的职责,形成长远运作的机制。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是具有行政职能的技术单位,应根据新的《公务员法》对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近期,要切实将监测的管理工作抓好,将各类监测数据、成果归口统一管理,进行质量认证,确保真实可信,做到收得起用得成。同时加快对现有人员,数据库建设、网络技术、常规监测、项目监测技术等的培训。
  (三)制定合理的监测规划,采用统一的监测标准
  在全国、省的水土保持规划的和水利信息化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全省及各州市的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作为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预报工作依据。规划工作要贯彻“四性原则”即:监测对象要有代表性,监测目的要有针对性,监测设备要有先进性,监测成果要有实用性。结合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因地制宜,科学布设监测站点。监测什么,监测时限,监测方法,监测设施,监测仪器,数据采集,成果汇编,要采用统一的标准、规程、规范。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监测网络管理体制
  为保证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安全畅通高效运作,监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可信,监测成果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必须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依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建立“四项制度”:建立项目监测备案制度。各监测持证单位开展的监测项目不仅要对业主建设单位负责,更要向政府负责,因此,必须及时向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备案;建立监测成果审核制度。监测机构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监测单位提交的监测成果实行审核、认证,做到“心中有数”,对无故不报或数据虚假的监测单位要取消监测资质;建立监测数据年报制度。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各级监测机构将全年的监测数据适时上报,充实监测数据库;建立水土保持监测定期公告制度。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状况、对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的状况、对自然或人为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状况适时进行公告,发挥监测的监督作用、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状况的知情权。目前,我站已代省水利厅拟好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待研究后印发。
  (五)寻求解决监测网络运行经费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项目监测
  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运行实行分层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力争将监测网络运行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必须从源头上,寻求解决这笔费用的长效机制。作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部门的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要依托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大力推进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测,促进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鼓励监测单位多出好的监测报告,多出优秀成果。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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