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加大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力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12-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门头沟潭柘寺小流域绿化美化
怀柔神潭峪小流域沟道生态治理施工中
怀柔神潭峪小流域沟道生态治理后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6号)。通知中明确了四点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水源保护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关系。小流域为水源地的有机载体,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保护水源。二是明确了三道防线在水土保持中的地位。新治理的小流域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构筑三道防线,达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标准。三是明确“十一五”期间年度任务、标准。每年计划治理20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0平方公里,投资标准为50万元/平方公里,资金全部由市级以上投入。四是研究机制。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后,由市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小流域管理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北京市小流域治理工作在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逐步探索出“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污水、厕所、垃圾、河道和环境同步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的治理思路,工作重点从深山区转移到村庄和川区、平原,即“下山、进村、入户(实施庭院水土保持)、入川。“十五”期间,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2平方公里,建成20余条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成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6处,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935吨,小型垃圾处理设施284处。各项措施增加蓄水能力11769.82万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317.31万吨,减少流失总磷76.83吨,总氮347.74吨,CODMn1479.74吨。有效保护了水土资源,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