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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1项措施 全力打造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6-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三道防线保水源,青山绿水绕身边”,一直是北京市水保工作者追求的目标,以此解决北京市水资源短缺、水土流失治理任务重、人为水土流失、面源污染、农村污水垃圾等五个突出问题。据此,北京市水保工作者深入基层调研,学习借鉴国内外水保研究成果,针对流域不同特点和区位条件,科学划分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和生态保护区,提出了适合北京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21项措施,各项措施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法则,与当地景观相协调,实现人水和谐,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
第一道生态修复防线,实施2项措施,实现6不准目标。2项措施是:设置封禁标牌和拦护设施。6不准目标是:一是不准施用化肥;二是不准施用农药;三是不准倾倒垃圾;四是不准养殖;五是不准耕种;六是不准开矿。
第二道生态治理防线,实施15项措施,实现4项目标。15项措施是:实施梯田整修、砌筑树盘、水保造林、水保种草、土地整治、节水灌溉、砌筑谷坊、拦沙坝、挡土墙、护坡措施、排水工程、村庄美化、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农路建设等措施。4项目标是:一是新建开发建设项目编制并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二是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是垃圾定期清运,村庄环境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四是水保设施无人为毁坏,各项工程正常发挥效用;
第三道生态保护防线,实施4项措施,实现3无目标。4项措施是:安排防护坝、河(库)滨带治理、湿地恢复、沟道清理等措施。3无目标是:一是无乱占河(沟)道现象;二是无乱采砂石现象,无垃圾堆放;三是无未达标处理的污水排入。
据悉,2006年11月,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了《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6号),“意见”明确了水源保护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关系,小流域为水源地的有机载体,小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保护水源;明确了三道防线在水土保持中的地位。新治理的小流域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构筑三道防线,达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标准;明确“十一五”期间年度任务、标准。(投资标准由以前的25万/平方公里,提高到50万/平方公里,全部由市里投资)等具体事项。2007年北京市政府投入1.55亿元资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0平方公里,建设20条生态清洁小流域,此举为保护水源、提高生态服务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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