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发言

北京市水务局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11-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落实水利部“四个着力”要求
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北京市水务局

    2011年广州全国生态清洁小流域座谈会后,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认真落实刘宁副部长“着力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着力抓好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培育新的主导产业”指示精神,围绕服务北京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世界城市战略目标,扎实做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各项工作。
    截至2011年底,全市已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85条。2012年治理步伐进一步加快,共安排56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0平方公里,比2011年增加210平方公里。生态清洁小流域理念和做法日益完善,逐步由点向面,由小流域推广到妫水河、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中流域、大流域。下面,就北京市落实 “四个着力”要求分四部分汇报如下:
    一、加大新技术研究应用力度,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一是研究推广厨余垃圾处理技术。与首都科研院所联合攻关,研究厨余垃圾静态堆肥曝气处理技术,并成功获得国家专利。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户分类,村收集,村运输,村处理”,将分类收集的厨余垃圾沤制有机肥回用于农田,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前门头沟珠窝小流域已建成一套完整的厨余垃圾静态堆肥曝气展示系统,同时该技术已陆续开始在密云、怀柔、房山等区县推广应用。
    二是研究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使用保水剂、黄腐酸和PAM等制剂,采取立体化防治模式,对农业面源污染物输移过程、制剂防治面源污染效果等进行示范研究。该技术已在7个山区县、24条小流域、4000亩农田中推广使用。
    据监测,制剂施用后亩均可减少农药施用量7.9-14.8%,化肥施用量10.5-18.9%;减少土壤流失30.7-61.7%,减少农药流失15-31.1%、减少化肥流失10.5-25.7%,节水12.5-26.5%,提高作物品质6.6-24.8%,增产2610-5175 公斤/公顷,增收3175-10270元/公顷。
    二、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先进理念和经验
    一是引入欧盟水框架理论和小型水体近自然修复理念,在4个区县、6条小流域的100公里河沟道,开展中德财政合作小型水体生态修复工程。
    具体做法包括:(1)在对河流生态指标、物理化学指标、水文形态指标监测的基础上,对河流进行评价分级,制定生态恢复措施;(2)近自然治理,利用自然水流冲淤塑造来改善水文形态特征,恢复河道自然属性;(3)治理与维护措施相结合,给河道更多空间,宜弯则弯、宜宽则宽;(4)保持河道横向、纵向以及与地下水的连续性,维持河道系统生物多样性。
    二是建立生态清洁小流域全面监测评价体系。引进德国先进监测设备,开展蒸渗仪站点土壤水分循环监测。完善现有监测体系,结合山地坡面和平原农地土壤侵蚀及面源污染监测、小流域水质水量和生物多样性监测、大流域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构成的监测网络。形成了从点、地块、小流域到大流域的监测网络,为科学评价小流域水土资源状况和工程治理成效提供数据支撑。
    三、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一是开展水土保持普查。在完成土壤侵蚀、水土保持措施2项国普内容基础上,增加泥石流、侵蚀沟道、小流域主沟道水文形态特征、小流域出口水质水量、山区流域水系划分、村庄污水现状及治污调查6项内容。这些普查数据为今后水土保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全市泥石流沟道进行普查,摸清809条泥石流沟道位置、自然状况、受威胁人口、受影响水利工程情况等,为预防山体自然灾害、确保防洪安全提供决策支撑。
    重点开展全市小流域划分工作,将北京全境划分为1085条小流域,其中区576条,平原330条,城区179条。水土保持工作从山区推向平原,为实现水土保持网格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开展“7.21”暴雨灾害调查。对全市62条小流域洪峰流量和117条小流域沟道灾害进行专项调查,分析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在城乡一体化防洪减灾方面的作用和地位,提出小流域暴雨洪峰流量计算方法、沟道防洪标准。在确保生态清洁小流域保护水源的同时,实现流域防洪保安的目标。
据调查结果分析,全市水土保持措施削减洪峰3%~56%,保土49%,减少土壤侵蚀2393万吨,相当于保住了山区1.3毫米的耕作层土壤。
    北京市政府暴雨灾后反思,决定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城乡源头防洪的基础,专项安排1个亿资金,对15条受损严重的小流域进行恢复重建。
    三是制订技术规范。编制《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施工质量评定规范》,完善21项措施施工质量评定规范,明确质量检测及评定方法,规范施工质量管理,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根据北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北京市山区河流生态恢复规划设计导则》、《北京市山区河流生态监测技术导则》、《北京市山区河流水文形态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今后小流域河(沟)道现状调查、评价分级、生态修复、治理效益分析提供了依据。
    四、强化监管力度,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可持续发展
    一是考核政府。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列入政府折子工程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市政府与各区县签订责任书,明确主管区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年市委组织部定期考核。
    二是考核设施运行率。出台《北京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区县落实经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市财政每年安排管护资金500万元,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按照管护标准,定期抽查,年终考核,合格的拨付运行管护费,不合格的取消管护费用,来年不安排项目计划。督促区县政府加大小流域管护力度。2011年房山区、怀柔区、门头沟区均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将管护经费列入区县财政年度预算,拿出3000余万元用于小流域管护、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河道管护等。
    三是群众监管。实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坚持“问需于民,问意于民,问计于民”,用有限的资金解决农民“最急需、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实行项目公示制,将项目情况告知于民,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按照中央及水利部的要求,继续扎实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
    在山区,坚持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三道防线,实施五同步治理,采取21项措施,深化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在平原,以建设优美乡村为目标,控制农地土壤侵蚀,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沟通河湖水系,打造平原生态水网。
    在城区,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工作,提高城区综合防洪减灾能力,服务首都宜居城市建设。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进一步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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