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

生产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建设过程中应特别关注什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8-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黑土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并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剥离的黑土应当就近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的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建设项目主体应当制定剥离黑土的再利用方案,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问题中提到占用黑土地的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尽量减少扰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相关要求,并根据表土剥离利用方案落实项目黑土地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黑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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