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交流

江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张荣峰副处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3-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2008年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总结
 
江西省水利厅
 
在水利部及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厅党委的领导和全省水利水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增强了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强化了“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理念,有效促进了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我省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报纸有新闻、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形象的宣传工作新格局。
我省以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宣传活动,增强了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意识,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了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理念。
(一)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控制面源污染和改善人居环境”等6项水土保持任务,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仅水利部网站及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就刊登我省水土保持信息报导达160多条,居各省、市前列。上饶县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2002年以来,围绕六大任务,坚持利用每周末休息时间将水土保持宣传专用车停靠在城镇人口比较集中的集贸市场进行宣传,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在江西电视台、中国水利报、江西日报等有关媒体上,开展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专题宣传报道,通过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民水土保持法制意识。
(三)以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为契机,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全省各地以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水土保持宣传活动。
1、组织召开座谈会。6月29日,省水保委组织召开了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振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省政府、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或代表,以及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的代表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年来江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利用当地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省水利厅组织在江西电视台卫星频道晚间新闻联播栏目报道了两条3分多钟的水土保持专题新闻,通过一个个治理现场的镜头,全面真实反映了江西17年来水土保持治山治水治穷致富所带来的显著成效和变化,同时,通过《江西日报》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赣州市水保局邀请赣州市电视台深入到信丰、南康、宁都等地对水土流失治理成效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同时还积极组稿在《赣南日报》刊发文章《赣州市治理水土流失、促进山青水秀人富》并进行了《荒山再现绿水青山》的图片报道。萍乡市在《萍乡日报》上刊登了宣传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宣传专题文章,宁都县在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长达一周的县领导电视讲话和水土保持专题片,万安县从6月23日起在县电视台播放水土保持标语一周。
3、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咨询活动。全省各地在人口密度大的市或县城中心区域,设立宣传咨询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咨询活动。6月29日,鹰潭市在市中心休闲举办宣传咨询活动,散发水土保持宣传单5000多份。兴国、宁都、瑞金、吉安市青原区、安福县等积极开展街头水土保持宣传咨询活动,在县城中心及圩镇分别设立咨询点,向群众散发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保知识宣传单,现场解答前来咨询群众的有关问题。信丰县继续开展水土保持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到该县楼下小流域水土保持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让学生们增强水土流失危害性认识,从小培养保护水土资源的责任感。上犹县举行水土保持知识竞赛活动。
4、发送手机短信向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6月29日,省水利厅组织以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名义,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共计发送了5万多条手机短信,内容为: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使江西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人更健康、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萍乡市向市、县水保委成员单位发送5万条宣传短信。
5、举办文艺晚会开展宣传。6月28日晚,由赣州市委宣传部、文化局主办,市水保局承办及有关单位协办的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17周年专题文艺晚会拉开帷幕。晚会围绕“防治水土流失、共建秀美家园”主题,通过观众喜闻乐见的舞蹈、歌剧、小品等节目,告诫人们要珍惜水土,保护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激发人们防治水土流失,共建秀美家园的热情。
6、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在省水利厅网站开辟《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专题,集中汇总报道宣传各地《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纪念活动的信息。
(四)以全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行专题宣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开展了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邀请建设单位负责人座谈,宣传有关法律条文,充分利用老百姓喜爱的报刊,登载 “做好水土文章,促进良性循环”、“保护水土资源,就是保护家园”等文章向社会宣传并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悬挂(张贴)横幅(宣传画)等,将宣传工作深入社区,让人们了解水土保持,支持水土保持,并对破坏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进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共在电视台播放专项行动新闻及专题报导88次,在电台播稿件131篇,报刊杂志登载稿件262篇,印发宣传单11万份,书写标语3463条,悬挂横幅3210条,办简报207期,出动宣传车359台(次),举办培训班128次,培训人员达2395人,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政府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
(五)利用江西水利信息、江西水保简报进行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活动,截至目前,2008年出版了八期江西水保信息,各地市及时将当地的水土保持工作动态和好的经验做法刊登在水保简报上,共刊登水保信息49篇,加强了各地信息交流。
(六)举办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培训班各1期,编制印发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文件规章汇编,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了全省水土保持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专业技能。
(七)充分利用江西水土保持生态科技园、吉安市井冈山与南昌市安义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信丰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以及重点治理小流域等现有的户外教育场所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推进户外教育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了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技能教育、警示教育和生态理念教育。
(八)发挥省水土保持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定期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文化沙龙活动,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者提供技术交流的平台,交流水土保持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宣传联络员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把水土保持宣传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应有的位置,与监督管理、重点治理等工作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并将宣传情况作为重点治理工程立项的参考依据和验收的内容。建立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并将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水土保持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和年底将宣传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开展情况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考评。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在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媒体、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宣传工作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
(二)围绕主题,深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围绕主题,精心组织我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活动。一是围绕开发建设项目不断增多、导致人为水土流失明显加剧等现状,突出宣传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管理的作用。二是围绕广大山区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产条件等制约因素分析,突出宣传水保工程所带来的增产增收作用。三是深入乡村,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普及水土流失防治知识,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四是进入学校,向学生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知识,传播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珍爱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理念;五是以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文艺活动。
(三)结合实际,全方位宣传
我省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行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依托网络媒体、电视公益广告,树立大型永久性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流失危害性和水土保持重要性的宣传。通过举办文艺表演、有奖竞猜、书画摄影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努力使水土保持宣传工作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唤起了全社会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三、2009年宣传工作主要安排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水土保持法》,增强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生态文明”及“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的理念,促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为目的,以媒体宣传和国策教育培训为主要手段,面向各级领导干部、面向社会公众、面向广大青少年、面向开发建设单位、面向治理区农民,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在全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使全社会认识我省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了解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营造广大公民自觉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控制面源污染和改善人居环境”等6项水土保持任务,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报道,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要求各设区市(本级)、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特别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县水利水保部门,每年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水利报、人民网、新华网、江西电视台、江西人民广播电台、江西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1条,在水利部网站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1条,在中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网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2条,在江西水利网(含江西水利信息、江西水保信息)上报道水土保持的新闻不少于3条。
(二)利用江西水利信息、江西水保信息做好水土保持宣传报导工作,呼吁大家都来了解、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
(三)结合政务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及结果、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标准、各类资格证书持有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已公布的示范工程等,在江西水利网上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布。
(四)在充分利用生态科技示范园、水土流失警示教育基地以及重点治理小流域等现有的户外教育场所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进户外教育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普教育、技能教育、警示教育和生态理念教育。
(五)组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县,在高速公路、国道或省道等主要交通要道出入境口设立永久性宣传碑牌,使水土保持理念深入人心。
(六)持之以恒地组织水土保持文化沙龙,交流水土保持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以及各地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经验。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