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武尚芾副市长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9-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立足市情 着眼长远
把推进生态修复作为支撑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在晋陕蒙甘能源开发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暨沙棘资源建设论坛上的发言
吕梁市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仁:
非常高兴受董洪运市长委托参加这次高规格的论坛,同时也感谢水利部给我市这样一个机会就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以及相关议题与大家进行汇报交流。在汇报之前,请允许我代表市政府对水利部、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省水利厅以及各兄弟省、市多年来在水保生态建设方面给予我市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在今后推进生态文明进程中一如既往地对我市给予关心、帮助。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就这次论坛主题进行汇报。
一、吕梁水保生态建设及沙棘资源开发情况
吕梁是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地区,在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中,山区丘陵区面积占92%,水土流失面积占69%,最大侵蚀模数高达20000吨/年左右,年侵蚀量为1.6亿吨。水土流失面积之广、强度之大可谓全国、全省之最。
水土流失导致自然灾害频繁、贫困程度加剧、环境压力加大,给吕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带来严重危害。市委市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水土保持关系国计民生,并且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抓资源开发的同时,提出了建设“生态吕梁、绿色吕梁”的“生态立市”目标,全面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
1、淤地坝建设情况
淤地坝建设在我市历史悠久,早在清嘉庆年间,农村建坝盛行。建国以后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世纪末,经历了由群众自发建设到政府组织指导两个阶段。2003年开始,水利部推行坝系建设,吕梁作为主战场,六年间共建设各类淤地坝441座,国家给予补助0.95亿元,占总投资的53.6%。这些工程覆盖吕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八个山区县,12条小流域,可控制水土流失面积739平方公里,可淤积泥沙6258万立方米,可形成坝地2.4万亩。
2、生态修复试点建设情况
水利部正视我国生态环境现状,于2001年作出了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部领导超前思维、超前干事的务实作风。
我市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始于1998年。1998年中阳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严格控制放牧范围,切实保护全县森林植被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划定了封禁区域,成为我市开展水保生态修复工作的前奏曲。2001年后,我市普遍推广,并结合国家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于2001年和2006年在中阳县分两期进行试点建设。项目区共完成修复面积64.3平方公里,人工造林540平方公里, 人工种草56公顷,人工抚育570公顷,林木补植555公顷。分别设立径流观测点、气象监测点和植补恢复监测点3处、4处、16处。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区林草面积增加26.8%,植被覆盖率提高30.1%。
3、沙棘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沙棘在我市分布较广,以交口县为最,大约有16万亩。以此为资源基础,交口县于1985年建成“沙棘饮料厂”,后发展为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和品牌建设于一体的“山西维仕杰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是专业的沙棘食品饮料生产厂家,也是我国最早从事野生沙棘资源开发利用的生产企业之一。目前,该公司年产以沙棘果汁饮料为主的系列产品3200多吨,居我国同行业之首。公司拥有多项沙棘食品加工的专有工艺技术,其中“浊汁型沙棘果汁饮料生产工艺研究”获得“吕梁地区科技进步二等奖”。主导产品“维仕杰”沙棘汁多年来连续被认定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
该公司是“山西省重点扶持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基地建设重点龙头企业”,吕梁市“农业产业化先进龙头企业”,水利部曾授予“全国沙棘开发与生态建设先进集体”的殊荣。
二、我市生态建设的一些做法
在生态建设过程中,我们推行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作为工作的推动力。
第一,大力宣传生态修复的作用与意义,制定地方性生态保护法规。中阳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通知》、《中阳县生态修复项目区管护办法的决定》,通过广泛宣传生态修复政策、法规,增强了项目区干部群众防治水土流失意识和对实施生态修复的认识,确保了生态修复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生态修复与移民并村、退耕还林相结合,通过移民并村实现退耕还林,通过退耕还林达到生态自然修复。移民并村后,因地制宜进行科学规划,将临近村庄和道路的缓坡地划为生产用地,远离道路和村庄的陡坡地、荒山规划为生态用地还林还草,采取设立宣传标志碑、围栏、专人巡护、林草补植等措施,加强封育保护。
第三,生态修复与调整种植业结构、改变传统生活方式相结合。实行林、粮、果、草统一规划,全面开发,促进各业发展,推动生态修复。要积极推广沼气等新能源利用,开展舍饲圈养示范户建设,避免群众随意砍伐树木,牲畜啃咬林草。
第四,跳出水保抓水保,跳出生态抓生态。吕梁是资源型开发区域,要利用好能源开发区建设机遇,做大、做强、做好工业企业,通过经济发展,消化农村劳动力,实现劳动力最大程度的转移,在减少农村居住人口的条件下,减少生态破坏的可能性。
第五、大力推行“以工补农”机制,积极推动民营水保发展。推行以工补农机制,推广“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经验,引导厂矿企业在统一规划之下进行生态建设。引入市场机制,放开生态项目建设市场,引导鼓励有识之士出资参与水保建设,推动民营水保发展。我市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发展基础和势头。尤其是投入资金上百万、治理面积上千亩的大户从治理之初就能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大多具有生态修复之效、生态经济之实、休闲旅游之能,寓生态修复于特色经济发展之中,有着极好的示范效果。可以说,每一个项目建设区就是一个高效的生态修复区,一个效益带动区。在此举一例,欢迎大家前来参观指导。柳林县昌盛农场依托 “四荒”拍卖政策进行水保生态治理发展成为集绿色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自主采摘、农业科技示范、农业综合开发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为黄土高原地区进行生态治理、农业开发、与农民脱贫致富作了有益尝试,受到了国家、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深切关注。2004以来,陆续被农业部、山西省、吕梁命名为“农业高科技综合示范园区”,“农业观光旅游示范点”,“全国百星农业科技示范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007年成为“山西省省级水利风景区”,目前正在申报成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第六、统筹兼顾农民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生态建设尤其是淤地坝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占用淹没土地、损毁树木等伤害农民眼前利益的问题。我们以乡村两级为责任主体,采用从机动地调剂、小型生产坝地补偿、新淤坝地承诺兑现等灵活多样的办法妥善解决,不伤害群众感情,不损害人民利益。
三、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方面存在的问题
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具有多方面积极的效应,促进了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和人们思想观念的一系列变化。但是一些体制性、政策性问题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实践中逐步解决。
从生态环境现状看,可以说局部有所好转,整体依然恶劣,生态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和扭转。
从水保重视程度看,各地认识不平衡,由于水保生态项目受益周期较长,政绩凸显缓慢, 一些地方领导缺乏长远发展意识,不能站在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对生态问题态度较冷,积极性不高。
从效益监测手段看,大面上还没有十分有效的办法,目前一些数据仅停留于分析估算,难以得出一套较为科学准确的数据。
从项目投入政策看,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是一项纯粹的社会性纯公益型事业,目前现行的低标准补助、低额度投入政策已不适应生态建设需求。我们正在实施的淤地坝项目国家投入仅为总投资的50-55%,而且不考虑物价飞速上涨因素,导致一些项目因投入缺额无法实施,一些成为半拉子工程。
四、促进生态修复、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如下想法,也是对整个生态修复工作的一些建议,与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共同探讨。
1、积极推动水保大示范区建设。生态修复是传统水保理论和实践的大升华,应在坚持一贯倡导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由点连成线,由线扩到面,或以一个大的行政区域,或以一条大的流域,进行水保大示范区建设,形成特点鲜明、产业突出、工程连片的规模治理格局。具体工作中,要注重培养地方特色产业,在水保建设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注重以沟坝地为主的基本农田建设,让农民群众享有充分的农业生产基础要素;要注重培养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引导规模发展。
2、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用全新的政策机制和组织形式促进生态建设。继续完善“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的“以工补农”机制,用政策手段引导企业参与生态建设。制定优惠政策用资金扶持、技术帮助的办法推行大户治理,加快民营水保发展,注入生态建设新力量。
3、加大地方立法和规章建设,运用政策手段和执法手段推动生态修复。要制定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推进,解决好林草植被的禁牧封育问题和封山禁牧区的采石、采矿、取土、开荒、采种、非法砍伐问题。同时提倡以乡村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和管护制度。要把生态修复纳入水保监督执法体系,组建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
4、开展生态环境伦理教育,广泛宣传生态修复的重要性。环境伦理是人对自然的根本态度与立场,更是人在社会实践中贯彻这种态度与立场的做法与行为。开展环境伦理教育首先要提出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责任,使全体公民认识生态修复的意义,正确看待生态修复的重要性。其次要推出一批典型和样板,用生动的事例反映实施生态修复的良好效果。第三要使“小治理、大保护”、“小开发、大封禁”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这是一项见效缓慢需要持之以恒、不懈努力的工作。要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设立宣传碑、牌,对个人、对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5、用社会经济综合、协调、同步发展的思维来抓生态修复工作。首先,生态修复要与基本农田建设、移民并村、沼气利用、退耕还林、调整种植业结构相结合,切实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与群众生存、生活、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不断加大沟坝地等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消除群众因生态用地占用耕地的顾虑。继续推行移民并村,把生活在生态条件异常恶劣地方的农民迁往异地安置,减少生态压力和人为破坏,为生态修养生息创造条件,扩大生态修复区域。大力推行沼气利用,解决群众能源问题,减少植被破坏。其次要通过经济发展消化农村劳动力,实现劳动力最大程度的转移,通过减少农村居住人口来减小生态破坏。
6、在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协调发展的同时突出强调和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现在有一种倾向,搞水保生态项目建设首先看有没有经济效益,这对生态修复工作来说是一种错误的偏见。搞生态工作,要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其次综合考虑其他效益,遵从这个原则来确定项目,实施项目。 7、要筹集生态补偿基金,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尽快建立完善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长期以来,我国资源低价、产品高价的扭曲价格体系,导致一部分人在低价占有环境资源的同时掠夺性开发矿产资源获取高额利润,同时生态遭到极度破坏却得不到应有补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的必要途径。它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群众牺牲生产用地进行生态建设需要补偿,二是不占有资源但承受恶劣环境的一部分人应得到过多占有资源而严重破坏环境的一部分人的补偿。这两个问题,在我们晋陕蒙甘能源开发区更显突出,国家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对这一区域给予高额投入进行生态补偿,并要确保投向明确,补偿公平,效益明显。我市作为资源型发展地区,对以煤炭资源开采为主造成的生态危机有着清醒的认识,为此,市政府印发了《吕梁市市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退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基金重点使用范围。这是我市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初步尝试,也将推动我市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深入。
在征收使用生态补偿费的同时,国家应切实加大对能源开发区的生态建设公共投入,提高预算标准、增大投入额度,顺应潮流,推进生态修复进程。要增加生态项目后续管理费用和效益监测费用,确保项目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最后,欢迎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提出指导意见并莅临吕梁指导工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