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定区通过“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5-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验收命名的通知”(办水保[2005]137号),2009年5月6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牛崇桓副司长带队组织对甘肃省安定区梯田建设工作进行了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抽查、现场核对、走访农户、观看录像、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经讨论评议认为:安定区梯田建设规划科学,管理措施到位,田间道路配套,工程、林草、农业技术等措施配置到位。其梯田建设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效益显著,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的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安定区位于甘肃中部,属黄土丘陵沟壑区,总土地面积3638.7平方公里,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0%,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90.9%。总人口47.64万人,总耕地面积255.3万亩,其中山地占90%。境内梁峁起伏,沟壑纵横,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匮乏,自然灾害频繁,农业基础脆弱,经济发展滞后,素有“苦甲天下”之称。多年来,安定区区委、区政府面对这一恶劣的自然条件,审时度势,确立了“水保立区”战略,按照“顺应天时、遵循自然规律,顺应市场、遵循经济规律,顺应时代、遵循科学规律”的原则,把梯田建设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措施,发扬领导苦抓、社会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一张蓝图绘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探索出了“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贷款机修、以修促退”等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为干旱山区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探索了有效途径。经过近五十年的不懈努力,全区共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83.3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1.8%,坡耕地梯田化率达到85.1%,农民人均基本农田4.93亩,人均梯田4.22亩;全区累计退耕还林还草48.7万亩,25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现了退耕,林草覆盖率达到33.6%;梯田完好率达到95%以上;区内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68.2%。
安定区以梯田建设为主体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近五年来全区农民人均占有粮食稳定在400公斤以上。2008年,全区粮食总产达到1.73亿公斤,人均产粮466公斤;以大规模梯田工程建设为载体,全区马铃薯种植面积达到103万亩,产值达16亿元;全区种草留床面积为56.4万亩,各类畜禽饲养量达140多万头(只);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下降到1.47%;现有梯田每年可拦泥220多万吨,拦蓄径流1800多万立方米。全区呈现出了生态恢复、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村文明的新景象,为甘肃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稳步推进,创造了鲜活的经验、探索了成功的路子,成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的一面旗帜。
甘肃省水土保持局丁海霞 安定区水利水保局梁旭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