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简报(第10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2-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简 报 第10期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2010年2月26日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对水土保持
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这份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三年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构筑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一节中,文件强调,继续推进三北、沿海、长江等防护林体系和京津风沙源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统筹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大力度筹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和南方崩岗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搞好清洁小流域建设。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一节中要求,加快重点区域荒漠化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加强山洪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启动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在“继续加强生态建设”一节中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多渠道筹集补偿资金,增强生态功能。……继续搞好长江、黄河、东北黑土区等重点流域、区域水土保持工作。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加大坡改梯、黄土高原淤地坝和南方崩岗治理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湿地保护,促进生态自我修复。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落实
2009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水利部一方面对列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计划的生产建设项目优先评审、及时审批,缩短前期工作周期,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效率;另一方面,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满足水土保持条件的项目实施限批、缓批,遏制盲目立项和建设;同时大力推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把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最后“关口”。一年来,水利部共审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88个,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保持资金240多亿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5400多平方公里,同时水利部组织完成贵州乌江索风营水电站工程等 167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福建、天津召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
2009年12月20-21日,福建省在福清市召开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表彰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听取了各设区市和首批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工作汇报,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部署了下阶段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次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作为近期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件重要事情来抓;二是要着力抓好水土保持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等的落实,以保障履行法定职能;三是抓紧制定有关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行为;四是积极加强省内有关部门间的联系,争取与发改委、财政、环保等部门,就涉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关问题联合行文,促进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效开展,扎实推进。
2010年2月2-3日,天津市水务局召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会后举办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会议肯定了近年来天津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成效,并要求2010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要从三个方面扎实推进: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积极落实区县级水土保持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加强协调,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三是防洪、引水、蓄水、国有扬水站改造等各类水利建设项目要带头,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