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简报(第24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2-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第24 期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2011年11月24日
 
 
江西省上犹县多管齐下 抓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江西省上犹县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认真对照 “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的基本目标要求,多管齐下,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了自身建设和人员培训。改善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建立了监督管理数据库,抓好了生产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和档案管理。同时强化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是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需要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要求,制定完善了执法人员考核制度、水土保持巡查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执法人员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等各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强化了内部激励制约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调动了干部职工比学赶帮、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营造了浓厚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宣传舆论氛围。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深入持续的水土保持法国策宣传,广泛利用各级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深度报道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成效,及时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奖励一批生产建设项目,不断提高了社会公众、生产建设单位、领导干部的国策意识。 四是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市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费征收及水土保持违法案(事)件查处等管理活动。 五是加强了与多部门的沟通联系。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发改、国土、建设、环保、地矿、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形成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工作的强大合力。 六是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设施验收率。通过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推动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全县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95%以上,方案实施率达到85%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以上。
浙江省温岭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通过国家验收
近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巡视员张学俭率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组,对浙江省温岭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了验收。 活动开展以来,温岭市将水土保持工作当作建设水利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来抓,切实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起步高效,抓住1999年全省人大三级联动检查《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的契机,成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和水土保持委员会,明确了依法行使“水保三权”的职责;二是推进有序,2007年水土保持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工作有力,执法有威,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突出单位。 在查看了温岭市水土保持工作办公场所和档案资料,观看了能力建设音像资料,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后,验收组对温岭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温岭市水土保持工作善抓机遇、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显著,达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同时,验收组还对温岭市今后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以此次抽查验收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总结经验,有序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二是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要达到100%;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力争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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