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未做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可以走承诺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0-03-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工业园区未做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园区内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可以走承诺制?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有关规定,您提到的工业园区如果未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园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该意见中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的一般规定,即只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实行承诺制管理。同时,各地应积极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相关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措施扎实落地。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