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4年度水土保持工作亮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2-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安排部署水土保持宣传纪念活动 为做好宣传贯彻工作,辽宁省水利厅年初印发通知,对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施行三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辽宁省水土保持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地认真开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的宣贯工作。12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地按照省局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 3月份,完成《辽宁省水土保持规划技术大纲》编制工作。经过评审,通过审查。3月初对省水土保持规划区划进行调研,为省水土保持区划成果的形成奠定了基础。4月份,形成辽宁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8月18日《辽宁省水土保持区划》划分成果通过审查。 三、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沈召开 4月18日,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沈召开。省水利厅副厅长刘明柱在会上做了题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为我省经济建设打造更好的生态环境》的重要讲话,省水土保持局局长张成文就如何贯彻厅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做出了具体安排。 四、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到省东部山区调研 7月2日至5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一行到辽宁省丹东、本溪等地进行现场调研。松辽委副主任王福庆、省水利厅副厅长刘明柱、副巡视员祝健平以及丹东、本溪市有关部门陪同调研。 五、《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经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并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六、水利部副部长刘宁莅临朝阳检查指导水土保持工作 12月1-2日,水利部副部长刘宁、水土保持司副司长蒲朝勇一行来朝阳市检查指导水土保持工作。刘宁一行实地视察了北票市三道梁小流域和北台小流域国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朝阳县贾家店坡耕地治理工程、双塔区长宝小流域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对朝阳市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七、全省超额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和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任务 2014年,辽宁省共投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23232万元,全省共出动人工5161.5万个工日,动用土石方量22301万立方米,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15万亩,超额完成省政府年初下达的300万亩全年治理任务。2014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400万元,超额完成50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