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杨进怀副巡视员介绍农民参与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的经验做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3-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大力推进农民参与 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北京市水务局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总面积16410平方公里,共有1085条小流域,其中山区576条,平原509条。目前全市已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85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32平方公里。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自2008年开展了农民参与式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探索和实践,建立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明确管护责任等“四权一责”全过程参与机制,实现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致富双赢。
二、主要做法
(一)出台政策,鼓励农民参与
坚持“问需于民、问意于民、问计于民”,将农民需求作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努力的方向,将农民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标准,鼓励农民献计,集中民智,共谋发展。《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民参与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应当听取流域所在地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方案确定后应当予以公布;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应当与村民委员会和农民协商一致;村民委员会和农民可以按照规定承接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这些规定已被即将颁布实施的《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采纳。
(二)参与前期工作,保障农民知情权
每年3月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前,市区水保部门、设计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镇村,与农民代表、管水员、村干部和乡镇干部进行座谈。采取召开会议、入户访谈、实地踏勘、填写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直接面对农民,广泛征求农民对工程建设内容和施工组织形式的意见,让农民享有知情权。2014年安排32条小流域治理任务,进行座谈70余次,参与座谈4000余人次。
(三)参与村务表决,保障农民决策权
召开生态清洁小流域“一事一议”会,就建设内容、施工方式、措施投资、工期安排等,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农民举手表决通过后,签订“一事一议”决议,农民代表签字按手印。通过“一事一议”,工程干不干农民说了算,干什么农民说了算,最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民最急需、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保障了农民的决策权。
(四)参加工程建设,保障农民参与权
工程由农民用水协会或村委会组织实施,让农民动手建设自己的家园,工程验收合格后,采用报账制向农民拨付工程款。对需要招投标的工程,工程所需劳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用当地农民。对地点分散、技术不复杂的工程,直接与当地受益农户、村委会签订施工协议。
(五)公开项目信息,保障农民监督权
一是事前信息全公开。意见征求情况、工程建设措施内容在村委会、镇政府面向农民进行公示,全部农民心知肚明、共同监督。
二是施工全程监督。施工质量、措施数量、选材用料等,农民可全程跟踪检查;质监部门、施工监理负责质量进度控制;农民代表对相关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
三是成果全民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产权移交,设置举报电话,监督各项措施维护情况。发现故意损毁、维护不力,农民人人可以举报。
(六)参与运行管护,明确管护责任
《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水土保持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管护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对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的村民委员会和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选聘农民作为管护员进行管护,解决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保证工程设施的正常持续运行。
2014年门头沟区率先出台《门头沟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办法(试行)》,制定管护实施细则、考核制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管护经费2000元,明确管护内容、管护标准和管护责任。
三、取得成效
一是实现与农民需求的“零距离”。与农民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农民意见实施率80%以上,政府水源保护生态建设目标与百姓诉求更加一致。市审计局对2006—2009年4个区县165户农户的入户调查中,农民对生态清洁小流域的满意度达到了100%。
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300多名农民被选聘为管护员,月工资500元;农民参与施工万余人次,2008年以来累计增收上亿元。农民参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使农村各项基础设施条件大大改善,农村逐步走上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产业发展的绿色环保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