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第11期简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5-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简 报
 
 
第十一期 2008年4月28日
 
 
水利部长江巡视组巡视长江流域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2008年3月28日至4月12日,水利部长江巡视组对湖南、湖北、江西、重庆、四川和云南6省(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期间,巡视组深入了解了各地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实地复核了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典型违法违规事实,充分肯定了各省(市)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了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时,注重问题,忽视技术服务,整改通知书指出的问题不够具体,缺少指导生产建设单位改进的具体要求和办法;二是有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完全可以由本级直接查处的项目总是希望上级处理,上报的违法违规项目也避重就轻,多数规模小,影响力不够;三是有的地方对政府领导、职能部门、生产建设单位的宣传不够深入,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不够,水土保持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有的地方仍存在重审批、收费,轻监督检查的现象,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五是有的地方机构能力建设滞后,难以适应繁重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的要求,缺乏必要的执法取证设备和装备,有的地方甚至不能保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
检查期间,巡视组还对上报的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怀化40万吨制浆项目、湖北华新水泥集团武穴生产线工程等13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核实。其中,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怀化40万吨制浆项目和岳阳经济开发区承诺尽快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湖北华新水泥集团武穴公司项目指挥部承诺立即整改矿山开采的水土流失问题;四川省大渡河龙头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上报了水土保持工作整改措施报告。
 
水利部淮河巡视组巡视安徽、山东、河南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2008年4月3日至8日,水利部淮河巡视组对山东省、安徽省和河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和督促。
巡视组认真听取了三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重点地(市)、县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对各地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对已发出整改通知的开发建设项目要抓督查、抓落实;二是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形成联动机制,切实把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三是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四是树立服务意识,以优质服务促有效执法;五是建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强化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日常性的监督检查。
巡视过程中,巡视组还对河南省京广铁路信阳段技改工程、岭南高速、郑石高速三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各项目建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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