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宁夏自治区副主席郝林海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9-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搞好水土保持 建设和谐家园
 
——在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发言
 
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 郝林海
(2007年9月7日)
 
尊敬的袁纯清省长、鄂竟平副部长、李国英主任,黄河中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宁夏位于祖国西北,黄河流域上游中部,全区水土流失面积3.69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1.2%,每年因水土流失输入黄河泥沙约1亿吨,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南部山区黄土丘陵沟壑纵横,水力侵蚀严重;中北部受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毛乌素沙漠三面夹击,风蚀沙化严重。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我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保护黄河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就近年来宁夏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的成效、主要做法和下一步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近年来宁夏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紧紧抓住国家加大生态建设的有利时机,采取政府引导、政策优惠、项目带动、资金扶持、技术指导、法律保障、社会参与等措施,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139万亩, 实施草原围栏1960万亩,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243万亩,对577万亩林地进行了有效保护。在全区境内实施了封山禁牧,将3240万亩天然草原承包到户,380万只放牧羊只“下山入圈”、舍饲圈养。旱作基本农田每年以30—35万亩的速度发展,山区人均旱作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2.6亩。全区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4万平方公里,减少沙化土地面积0.46万平方公里,防沙治沙成效全国领先,每年都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8.4%提高到9.8%。每年减少入黄泥沙0.4亿吨,增产粮食1亿公斤以上。
  ——淤地坝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家共下达我区15条小流域淤地坝坝系工程338座淤地坝建设任务。截止2006年底,已建成淤地坝261座,其中骨干坝57座、中型淤地坝110座、小型淤地坝94座,完成投资1.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0.82亿元。第一批立项建设的西吉县聂家河等7条坝系工程已全部完成。
  ——涌现出一批水保典型和示范工程。按照树立精品意识、突出示范工程建设的思路,抓了一批治理样板。彭阳、隆德和盐池3县被水利部和财政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彭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经验被列为全国人大建议在黄土高原类型区推广,隆德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梯田建设模范县,全区有7个县(区)的40条小流域被水利部和财政部命名为示范工程。
  ——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全区经济开发热点地区和大中型开发项目较好地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初步建成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近年来,全区共审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95 个,方案报批率达到90%以上,征收水土保持“两费”945万元,建设单位投入治理资金 7.85亿元。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引起的新的水土流失得到了基本控制,水土资源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得到扭转。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府推动,落实目标责任。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生态建设。自治区政府先后印发了《实行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的通知》、《进一步加快南部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出了在全区实行封山禁牧的重大决定,并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各市县政府签订了水土流失防治、退耕还林还草及封山禁牧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和政绩考核一票否决,为全区生态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 。针对我区南北区域自然条件差异大,生态系统及水土流失类型多样的特点,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南部黄土丘陵区,坚持以大支流为骨干,以县域为单位,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草、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建立了以彭阳县为代表的流域综合治理型和以西吉县为代表的库坝池窖联合利用型。在中部干旱带,坚持封山禁牧,生态修复为主,大力实施草原补播改良,农田节水灌溉,建立了以盐池县为代表的坝系工程建设与封禁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治理模式以及隆德县梯田化建设和海原县沟坝地建设等一大批治理规模大、标准高、速度快、效益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在北部引黄灌区,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抓好自治区工业产业带及经济热点地区的预防监督。经过不断地探索,我区在不同类型区、走出了一条治山治水、建设生态、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路子。
  (三)坚持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2003年水利部把淤地坝建设列为三大亮点工程之一,我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建设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全面推动淤地坝工程建设。一是严格审查设计,认真做好项目批复工作。二是出台《宁夏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管理细则》,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各项目县也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三是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制和资金报帐制,实行了工程开工审批制度、政府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对骨干坝和国补投资超过50万元的中型淤地坝施工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对国补投资不超过50万元的中小型淤地坝,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行合同制管理。四是积极探索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了《关于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项目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小型水利水保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西吉等项目县采取群众承包、租赁和拍卖使用权等多种形式,落实了淤地坝的建后管护责任,做到了工程有人建、有人管,确保了工程效益发挥。
  (四)坚持项目带动,全面推进生态建设。近年来,我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集中开展了水土保持、坡改梯、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及封山禁牧等项目建设。在实施过程中,采取预防保护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优势互补,相互依托,为生态环境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坚持资金整合,形成生态建设的合力。自治区按照“集中资金,统一计划,统一标准,渠道不乱,责任不变,各交其帐,各计其功”的原则,促使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和财政等部门相互协作,项目资金互相匹配,形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合力。各市县按照“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允许转让、允许继承”的原则,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集体、个人一起上,形成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生动局面。
  (六)坚持依法监督,有效遏制新的水土流失。自治区颁布实施了《宁夏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地方性配套法规和规章,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创造了有利条件。建立健全了区、市、县、乡四级水土保持监督体系,每年对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督查。自治区人大连续6年对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健康发展。目前我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申报率达到了100%,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报批率达到92%。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全面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制定了《宁夏大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网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区第二次土壤侵蚀遥感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区水土流失情况和动态趋势,并于2005年首次向全社会发布了水土保持公报,为生态建设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积极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完成了《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并已启动实施。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以水土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为核心,以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夯实新农村建设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北部预防监督、中部生态修复、南部综合治理、局部区域重点保护”的分区防治思路,预防保护和综合治理并重,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采取流域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和高效开发,注重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的能力,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努力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护。创造性的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监测工作,监督管理与服务开发建设相结合,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和谐发展,不断拓宽水土保持服务领域,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继续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行政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法水平。以贺兰山东麓、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太阳山工业园区等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大监督执法和为生产企业提供优良技术服务的力度,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全面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纵深发展。
  (三)继续实行项目带动战略,扩大和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以淤地坝、农发水保和黄河水保重点工程等项目为重点,推动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坚持封山禁牧不动摇,稳步推进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
  (四)继续抓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生态建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我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加大力度,做好重点项目和重要区域的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告水土保持情况。
  (五)加强建设管理,创新体制和机制。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人投资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投资多元化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建立起以县为单位,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的项目资金整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落实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建议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是西北黄河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是改善农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一项根本措施。近年来,我区虽然在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生态环境依然十分脆弱,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目前的治理速度远不能满足对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恳请国家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和资金上对宁夏给予倾斜,稳定投资渠道,提高中央投资比例。我们将努力做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为构建祖国西部生态屏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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