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何兴泽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12-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总结经验 加强领导努力推动云南“长治”工程再上新台阶
——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发言
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兴泽 (2006年12月9日)
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云南省地处长江上游金沙江段,金沙江从我省迪庆州德钦县东北部入境,至昭通市水富县东北部出境,境内干流长度1560公里,径流面积近1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8.6%,流域涉及我省7个州市45个县(市、区),水土流失面积4万多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37%。做好云南境内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对于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绿色经济强省,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为中下游省市提供防洪和生态安全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今年,“长治”工程第十八次工作会议在我省曲靖市召开,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刘震司长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熊铁副主任都到会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表彰了我省6个“长治”工程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充分肯定了我省“长治”工程取得的成效,给了我们极大的鼓励。作为我省最早实施的国家重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之一的“长治”工程,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项目县共同努力下,“十五”期间共实施了30个县市区、229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43平方公里,完成土石方4788万方,累计投工3566万个,投资2.35亿元。据2004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显示,全省水土流失程度下降两个百分点,土壤侵蚀面积比1999年减少7072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流域减少2098平方公里。经过十多年持续、规模、连片、综合的重点治理,“长治”工程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概括起来就是“三增三减”:即农业人均基本农田由治理前的0.89亩增加到治理后的1.21亩,增36%;人均粮食产量由474公斤增加到534公斤,增13%;农民人均纯收入由834元增加到1417元,增70%;坡耕地面积由418万亩减少到267万亩,减36%,年土壤侵蚀量由11423万吨减少到10859万吨,减5%,减少了贫困人口90多万人。我省“长治”工程能够取得可喜成绩,得益于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归功于长江水利委员会的精心组织。借此机会,受孔垂柱副省长委托,我谨代表云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家有关部委、长江水利委员会和各兄弟省市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仅就云南省“长治”工程“十五”期间取得的成效、经验及下一步打算给大家作个简要汇报。  一、我省“长治”工程“十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五”期间,我省“长治”工程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为顺应工程建设的内在变化和外部形势,“长治”工程改革后,加大了集中治理、连续治理和示范推广的力度,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现已成为我省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农民脱贫致富的德政工程,建设质量过硬的品牌工程,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现了七个转变。一是治理范围从80年代末期的金沙江中下游地区扩大到丽江、迪庆等金沙江上游地区。二是从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扩展到以小流域为依托的大示范区建设。三是从综合治理向面源污染防治、城市水保建设、节水灌溉示范等专项水土流失治理共建互补转变。四是在防治思路上由人工治理为主向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结合转变。五是在投资渠道上从中央基建资金扩大到世界银行贷款,农户、企业等私营、个体经济注入等多种投资形式。六是在组织形式上由政府发动、群众投工、国家补助向政府协调、水保规划、群众承诺、投资引导方向发展。七是在建设管理上由农民施工、集体管护为主向人机结合、自我管护方向发展。  (二)开展了五项试点示范。一是大示范区建设。楚雄州为创建全国一流水土保持大示范区,依托104条小流域、72个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示范小区,统筹规划,加快整合,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初步建成了一个面积达3000平方公里的规模大、机制活、效益好的的大示范区。二是生态修复试点。我省西山、宣威、大姚以及姚安等4个“长治”工程县分别开展了全国和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5.53万公顷,探索出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好路子。南华、玉龙等8个县启动“长治”生态修复工程后,实现了生态修复由试点向大范围推广的跨越。三是城市水土保持试点。楚雄市和昆明市西山区按照水利部的要求认真开展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建设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城市水保示范工程,实现了水土保持工作领域由农村为主向农村和城市并重转变。四是科技示范。晋宁县大春河小流域通过近十年的治理,逐步建成了集农业种植、园艺观光、科普教育、科技示范于一体的生态园区,被水利部列为“全国十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之一。元谋县开展了干热河谷区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和科研工作,将滴灌、喷灌、微喷灌等技术应用于水土流失治理中,提高了青枣等经济林果产量,项目具有很高的推广应用价值。五是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嵩明县以松华坝水源区列为全国水土保持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工程为契机,拓宽工作思路,积极实践和探索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水资源的技术路线。在试点示范工程的带动下,我省长江流域建成了一大批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水土保持工程,先后有2个城市,12个县,51条小流域被财政部、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两户家庭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治理开发“四荒”示范户,7个县被命名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样板县。  (三)提高了三大效益。一是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去年我省遭遇了50年一遇的冬春夏连旱,粮食、烤烟生产和人畜饮水安全都受到严重威胁。而“长治”工程区由于采取了生物、农耕、工程等综合治理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涵养水源,旱灾损失有效减轻。如曲靖市水保工程在去年抗旱减灾中平均提高抗旱能力25天,解决灌溉面积10万多亩,缓解了84万人和 6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使672个村免受旱灾,减少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嵩明县大量水源点出水期普遍延长,给抗旱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水源;永仁县太平地小流域修建的坝塘、水池蓄水充足,保证了600多亩水稻,700多亩玉米,300多亩杂粮下种,500多亩烤烟免受损失,人畜饮用水也得到基本保障。二是提高了群众生活水平。如牟定县飒马场小流域实施“长治”工程后,人均建设了2.6亩基本农田,修建了可蓄水385万立方米的小型蓄水工程,粮食亩产从200公斤增加到600公斤,植被覆盖率从43%提高到76%。同时,大面积植被恢复后,当地松茸等菌类生长旺盛,并通过大力发展养殖业和种植茶叶、玫瑰等,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64元增加到1770元,创造了山区生活优于坝区的奇迹。三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马龙县通过对耕地样方的监测表明,实施水保工程后年新增拦蓄径流18万方,土壤有机质含量由0.5提高到1.27,全氮、全磷、全钾分别提高64%、24%和6.5%。大姚县通过水土流失治理,年新增拦蓄径流840万方,每年减少氮、磷、钾流失量达到385万吨。   (四)形成了一批治理模式。我省“长治”工程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实践,总结探索出了在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综合防治的科学方法和技术路线。具体有以沾益县响坝河小流域为代表的高效农业型水土流失治理开发模式,以威信县杨家寨小流域为代表的石坎梯田治理模式,以宣威市得卡河小流域为代表的管池配套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治理开发模式,以西山区龙和小流域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以古城区团山小流域为代表的种、养、加相结合兼顾休闲度假的治理开发模式等,这些模式都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二、我省“长治”工程主要经验和做法  我省“长治”工程实施以来,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路子,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主要是:  (一)加强领导建队伍,进一步强化各级水保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水土保持是一项跨行业、多学科的系统工程。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抓好“长治”这一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不仅要在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还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强、素质好、业务精的水土保持队伍。我省为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环保、交通、建设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省水土保持委员会,所有“长治”重点州市县也都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主任的水土保持委员会,同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并在水土流失严重、水土保持任务繁重的大姚、元谋、姚安三个县单独设立了水保办。目前,全省“长治”区共有水土保持管理机构49个,技术服务机构20个,监测机构21个,管理、技术人员526人。各级水保委员会成立后积极协调,有利促进了工作开展,如省水土保持委员会针对世行贷款项目难以推进、水保总站难以成立等问题,及时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逐项进行认真研究,成立了编制为12人的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的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使利用世行贷款开展长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促教育,进一步推动水保监督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云南94%的国土面积是山区和半山区,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水土资源破坏容易治理极难,加强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工作中,我省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公益广告、知识竞赛、群众汇演等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了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2005年7月,省水利厅在昆明举行了由水利部牵头,联合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组织的“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云南省启动仪式,吸引了7家国家和3家省级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考察期间先后有5位院士,7个领域的40多位专家亲临我省,历时一个多月完成了长江上游及西南诸河片,涉及7个州市10个县的综合科学考察。为纪念《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十五周年,今年6月29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与省水利厅在昆明市联合举行座谈会,同时省水利厅、省水土保持学会和昆明市水利局还在昆明市中心联合举行了大型文艺宣传活动,掀起了水保法宣传的高潮。姚安县水保办在官屯乡水保试验示范基地挂牌成立了“姚安一中绿色环保教育实习基地”,创建省级绿色学校,开展生动有趣的水土保持户外教育活动20余场次,受教育的师生达12000人次。今年“长治”工程第十八次工作会议在我省曲靖市召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还作了报道。据初步统计,“十五”期间我省“长治”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报道447次,发放宣传册4万多册,书写标语2万余条,出动宣传车1080车次。总的来看,各地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方针,切实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初步构建了人大监督、行业监督、舆论监督、技术监督、社团监督、群众监督等六大监督体系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建立制度保质量,进一步加大“长治”工程科学规范管理力度。为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效益,我省始终坚持把项目管理放在首位,各项制度、办法逐步完善。如丽江市古城区制定了《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守则》,武定县出台了《坡改梯工程管理办法》,元谋县发布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牟定县制定了《新一期“长治”工程管理办法》。在管理体制上,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示制和工程建设监理制、群众投工承诺制,实行县级报帐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如我省在“长治”第六期工程中率先开展的群众投工承诺制的试点,取得了较好成效,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重点工程建设中进行推广。会泽等县在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坚持项目公示制,安宁市给项目区老百姓发放《示范村建设公示信》,不仅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宣威市在推行工程招投标制的同时,每年还召开经济林果苗木公开采购会议,保证了水保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昭通市四个“长治”工程县率先在我省推行工程监理制,目前,省水利厅与监理单位已签定了监理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激励机制上,我省坚持“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县减少投资乃至取消重点县的资格,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县增加投资并给予表彰奖励。在前期管理上,省水保办严把质量关,对各县完成的小流域初步设计审查实行二审制,即现场初审、集中评审,保障了初步设计的质量,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在科技措施上,一批重点县分别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学院等高校联合,开展了滇中高原山地典型退化生态系统的水土保持功能及修复生态机理、红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等课题研究;宣威市自主创新研发的田间灌注桩,投资少、用水量小,增产效益明显,目前已在我省很多地方推广应用于农耕、烟草、果木等领域。  (四)深化改革争创新,进一步探索水保投资机制促进新农村建设。根据我省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难度大,而国家补助资金有限、治理标准要求高的实际,我们始终坚持“谁治理,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大户承包治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开发水土资源的积极性。元谋县扶持发展购买“四荒”面积50亩以上的水土保持专业户、重点户227户,承包治理开发“四荒”近10万亩,投资5730万元(其中民营资本5127万元,国家扶持资金603万元,累计投入劳动工日206万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6.4平方公里。永仁县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体老板治理开发“四荒”,种植葡萄、蚕桑、油橄榄,掀起兴办“绿色企业”高潮,17万多亩荒山转让并得到治理,总产值达到近2000万元,实现人均1.7亩经济林果。姚安县在小流域治理中推行“借山治理”的办法,县水保办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借山6000亩,借期20年,由水保办负责投资营造、管护、经营,合同期满后县水保办无偿将林木及设施移交给村民小组。这种治理方式,是继“四荒拍卖”后的又一新举措,改变了水土保持长期建管分离、只治不管的局面,较好地实现了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结合。  三、“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治”工程建设打算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来衡量,与其他兄弟省市相比较,我省“长治”工程建设的差距还很大,任务还很重。“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治”工程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积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依靠科技,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主要任务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年均治理600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5亿元,年均投入1亿元,其中请求国家补助3.75亿元,年均补助0.75亿元;初步建立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公告;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使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为此,我省将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我省将把“长治”工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行政领导任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实行年度工作考核奖惩。  (二)加大综合防治力度。把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到“长治”工程的实践中去,坚持抓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以坡耕地改造为重点,加大水系配套力度,不断提高环境容量,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加大建设管理力度。采取组织群众会战、组建专业队施工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队伍等多种形式建设项目,全面实行群众投工承诺制,项目公示制,推行施工监理制,确保治理质量,提高工程效益。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抓好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的同时,将执法的重点、突破的方向全面转移到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加大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减少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同时要研究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和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五)加大科学治理力度,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联系,针对长江上游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中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拟定科研课题,组织力量攻关。同时,大力推广应用水保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建立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治水平。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认真落实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扩大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深化“四荒”拍卖和水保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扶持水土保持大户治理,切实保护治理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努力推动云南“长治”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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