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子兴作甘肃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实施综合治理 改善发展条件
持续推进甘肃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发言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主任委员、各位副主任委员,各位委员: 长江流域涉及我省陇南、天水、甘南3个市州13个县区,总面积3.8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严重,流失面积1.89万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49%。“十二五”期间,特别是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梯田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不断巩固提升“长治工程”治理成果,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注重综合治理,重点工程稳步推进。近年来,我省在坚持巩固“长治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安排中央财政预算内水土保持资金开展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工程。从2013年开始,我省在陇南市两当县、康县、徽县、成县开展了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试点,在武都、宕昌、文县、礼县、迭部5县区实施精品小流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通过综合实施梯田、道路、坡面水系等工程措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封禁保护和生态修复等生物措施,沼气、太阳能及以煤代柴等清洁能源措施,建立起沟坡兼治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减轻了治理区水土流失,提高了区域防灾减灾和生态安全保障能力。5年来,我省长江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4平方公里,有力推进了生态治理、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 二是注重梯田建设,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坚持把梯田建设作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的有效手段,梯田建设进度明显加快,规模不断扩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有效促进了流域特色产业的发展。2012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750万亩梯田建设工程,长江流域有7个县区纳入实施范围。西和、礼县、秦州、麦积、舟曲5个县区先后实施了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5年来,我们整合发改、财政、国土、水利、扶贫等涉农资金6亿元,在长江流域新修梯田90万亩,创建了秦州区马莲山、礼县吴宋河、西和县崆峒山等一批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精品示范工程。各地依托梯田建设,充分利用区位优势,按照“产业抓特色,特色抓规模”的发展思路,大力推广林药间作、林粮间作的综合生产经营模式,发展壮大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的区域性特色产业基地。截至目前,我省长江流域特色产业面积达到1千万亩以上,其中花椒、油橄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西和、康县、武都分别被全国特产之乡推介委员会命名为“中国半夏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中国花椒之乡”。 三是注重制度建设,监管能力明显加强。2012年修订颁布了《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出台了《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和水土保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为依法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拓宽水土保持投入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将制度落实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全面推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有了较大提升。“十二五”期间,共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43个,核定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面积5965公顷,投入资金2.7亿元,治理弃土、弃渣1840万立方米,建立恢复治理示范工程31项。 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治理难度加大。受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复杂的地质条件影响,包括滑坡、泥石流在内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非常严重,导致区域内生态系统脆弱,治理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治理投入不足。我省财政困难,配套用于长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资金有限,加上国家支持项目不多,制约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三是人为水土流失严重。近年来,公路、铁路、矿山、电力等开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建设项目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依然存在,预防和保护水土资源的任务比较繁重。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水土保持执法主体责任,切实推动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把握发展重点,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继续把梯田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政府考核目标体系,落实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方便机械作业、配套措施齐全、满足高效利用的建设标准,全面配套建设产业道路、防护林网、灌排沟渠,以此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时,全力抓好国家级和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认真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研究落实对策措施,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十三五”期间长江流域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切实抓好新《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贯彻和实施,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依法从煤炭、石油、天然气、矿山开采及电力开发等企业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形成社会化、多渠道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的格局。 三是实行项目带动,推进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抢抓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机遇,争取启动实施《甘肃省“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加快推进高标准梯田建设,在陡坡耕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在适宜区域发展经济林果业,不断提高长江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实施沟道拦蓄工程,有效拦截坡面径流,减少山洪和泥石流危害,减轻下游防洪压力,提高综合防洪减灾能力。 四是发挥区位优势,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充分利用我省长江流域降雨相对充沛、气候温润的区位优势,依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采取政府投入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模式,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地区,以控制农地土壤侵蚀、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区经验,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努力使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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