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吕江文作湖北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防治水土流失 建设生态湖北
——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的发言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湖北省“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十三五”初步打算作简要汇报。 一、以“绿色决定生死”为纲要,“十二五”湖北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湖北地处长江之“腰”,境内长江干线长达1000多公里,为沿江省区市之最,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也在我省汇入长江。做好湖北的水土保持工作,肩负着“确保丹江一库清水永续北送”、“永葆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扶助革命老区绿色崛起”、“服务贫困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任,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十二五”期间,我省按照中央部署和水利部、长江委的有关要求,确立“绿色决定生死”纲要,积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141平方公里,比“十一五”增长69%。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大别山老区、幕阜山区一大批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在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后,已发展成为我省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带。武汉、咸宁、鄂州等城市,通过有效控制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结合城市水系整治和生态园区建设,进一步美化了城市生态环境,改善了人居环境。 (一)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大力实施“丹治”、“长治”、石漠化、崩岗、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重点治理工程,将综合治理与新农村建设、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紧密结合,实现了项目区“山变绿、水变清、粮增产、人变富”的建设目标。加大财政投入与吸纳社会资本相结合,累计投入资金89.29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4.6倍,受益范围由“十一五”期间的32个县、65万人,扩展到52个县、110万人,人均治理后增收2600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136%。 (二)依法行政,预防监督再上新台阶。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和监督执法检查。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35件,对全省380名专(兼)职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进行系统轮训。依法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验收生产建设项目1348个,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1.9万次,比“十一五”期间增加90%,督促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经费435.78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234%。 (三)科技引领,动态监测实现新突破。完成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二期工程31个监测点建设,对38个重点监测点采集数据进行了整编。编制《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手册》等技术资料,每年发布全省水土保持公报。开展了全省第一次水土保持专项普查。水保监测站点数、监测数据采集量、科研项目数,均比“十一五”翻了一番以上。 (四)强化宣传,法制意识有了新提高。创新形式、拓展途径,广泛开展水土保持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五进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800余次。创建国家级水保生态示范区12个,比“十一五”增加8个。全社会对水土流失危害逐步了解,对防治水土流失持续关注,对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心、支持。 二、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为核心,湖北水土保持工作思路日渐廓清 (一)坚持“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综合效益,变“小水保”为“大水保”。从局部预防向全面预防、自然修复方向转变;从局部治理向城乡一体、流域统筹治理方向转变;从传统治理手段向以人为本、科技支撑方向转变。将治山、治水和生态清洁流域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三统一。 (二)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一是严格审查审批。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提高批复方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改变“以批代管”现象。二是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与各级人大、政协沟通,整合政府有关部门资源,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和协调机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及跟踪落实,抓好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从根本上扭转“边建设、边破坏”的局面。 (三)坚持“创新机制、社会共治”。积极拓宽资金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加快治理进程,分享治理成果。在政策、技术方面提供支持,走“公司+农户”治理开发路子,打造民生水保、民营水保、科技水保和文化水保。 三、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导,“十三五”湖北水保工作阔步前进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也是全面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突出“六抓”,全面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一抓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在长江、汉江经济带等脆弱生态区只搞大保护、不搞大建设,积极推动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努力让“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二抓科学规划。认真编制《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和一系列配套规划,描绘我省水土保持中长期发展蓝图,通过规划来引领水土保持工作。三抓预防监督。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全面强化预防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提高水土保持“三率”上下功夫,坚决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四抓综合治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建立“规划衔接、项目整合、资金统筹、成果共享”的部门合作共建模式,建立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机制,全力加快以长江、汉江流域为主体的重点流失区治理步伐,探索提高重点治理工程效益的新途径、新方法,精准助力山区发展和群众脱贫。五抓监测能力。合理设置监测站点,夯实水保监测系统,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监测科研水平,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准确科学的信息化保障。六抓国策宣传。广泛打造一批水土保持工作示范点,大张旗鼓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凝聚全社会强大合力。通过以上“六抓”,圆满完成“十三五”9800平方公里以上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为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四、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加快长江流域、三峡库区、汉江流域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步伐。特别要实施好水利部、重庆市政府与我省省政府于2010年联合批复的《三峡库区水土保持规划》。 二是建议水利部加大长江流域、三峡库区、汉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能力建设和生态示范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打造长江流域、汉江流域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区。 水土保持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 兄弟省市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湖北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为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再造千湖之省、秀美荆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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