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冯新柱作陕西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系统治理 项目带动
积极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陕西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60%的土地处在严重的水土流失区,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长江流域涉及我省5市31县(区),占流域总面积的4%。该区域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水源地,占丹江口水库70%的水源。近年来,我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采取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治理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5年累计投入170多亿元,治理小流域600多条,治理水土流失1.1万平方公里。 一是持之以恒实施水保生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快。我省积极实施汉丹江流域及丹江口库区水保工程、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工程的同时,先后启动实施了大规模陕南避灾移民搬迁、汉丹江综合整治等,国家水保重点项目覆盖流域所有县区,年均治理面积3000平方公里。通过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构筑了“山、水、田、林、路、村”综合防治体系,探索出层层设防、分级拦蓄、过滤降解、达标排放的新模式,创建生态清洁型示范小流域27条。 二是深入推进陕南循环发展,水保生态治理得到巩固。坚持绿色循环发展思路,以建设生态屏障和绿色产业基地为重点,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关停排污不达标企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中药、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倡导生态种养殖,培育无公害产品,减少化肥农药使用,从源头上控制面源污染。我省汉丹江流域10个水质监测断面全部达标,其中2个优于目标水质。 三是有序开展水保示范园创建,引领带动水土流失治理。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示范引领的思路,高标准规划实施水土保持示范园创建,在陕南三市建成6个省级水保示范园和2个国家级水保科技示范园,白河等3个县被水利部命名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通过出台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民营资本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陕南28个县(区)民间资本投入近20亿元,建设示范基地17个,治理水土流失100多平方公里。 四是不断强化科技创新,水保支撑能力持续增强。组织实施水保科技项目33项,取得4项实用技术专利,其中泥浆泵筑坝技术研究获得国家“大禹水利科学技术”二等奖,汉丹江流域非点源污染防治获得全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大力推进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在重点治理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推广低空航测等新技术,监测站点运行管理不断规范。 五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法治水平稳步提高。先后颁布实施了《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出台配套制度文件30余个。积极推行方案评审专家打分制等三项制度,陕南三市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申报率达到95%,审批率达到100%,建设单位返还水土流失治理资金达到7.6亿元。 在水土保持工作中,我省始终坚持治理与保护、治理与开发相结合,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围绕建设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按照“山青、水净、坡绿”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实施山河江坡综合治理。二是坚持项目带动,加大投入整合力度,扩大项目实施规模,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三是坚持齐抓共建,把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关注、积极参与,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四是坚持依法监管,统筹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正确处理经济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严把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检查验收关,遏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巩固扩大治理成果。 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投入不足、进展不平衡、总体进度缓慢等问题,生态环境整体脆弱,保护环境、涵养生态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视察时指出,陕西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关系自身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全国生态环境大格局,要在生态保护上算大账、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抓好山河江坡综合治理,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遵循,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尹力主任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力争“十三五”治理水土流失5000平方公里,巩固提高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小流域治理程度提高30%,植被覆盖率提高20%以上。 一是扎实推进水保工程建设。科学编制水保中长期规划,综合治理工业污染,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坚决关停“五小”企业,大力推进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展绿色循环产业和有机农业,严格控制面源污染。结合“海绵城市、森林城市、绿色城市”建设,加强城市水土保持,构建和谐宜居的生态环境。 二是统筹实施林业生态工程。继续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关中治污减霾“百万亩森林”建设,持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林分质量。严守生态红线、耕地红线和城镇用地红线,深入开展乱批乱建、违法采石开矿整治活动,保护好生态环境。 三是大力创建水保示范园。新建100个水土保持示范园,力争建成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示范园,同时对已建示范园进行规模扩张、水平提升。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积极推广泥浆泵筑坝等新技术,加快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不断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水平。 四是认真贯彻水保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为“法治水保”建设提供良好环境。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推进第三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认真实施《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治理区,不断健全配套制度,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工程建设,为水土保持工作注入新动力。 借此机会,恳请将陕南三市列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坡耕地综合整治支持力度,同时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规划、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安排落实具体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保护好生态环境。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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