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委员、湖北省人民政府赵斌副省长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12-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强水土保持 建设灵秀湖北 ——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的发言 2011年12月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湖北是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5.59 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07%。为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在水利部、长江委治水思路的指导下,“十一五”期间,我省广大干部群众以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地方经济为宗旨,在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面源污染控制和生态家园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下面我将湖北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作个简要汇报。 一、“十一五”水土保持工作主要成效和经验 (一)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我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全省先后出台了《湖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及实施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254 件,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对全省380名专(兼)职水土保持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920 项,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一万多次,对1034 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督促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防治费42.3亿元,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落实率达到8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到70%,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 (二)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利用外资,抢抓国家拉动内需机遇,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投入,除继续实施“长治”工程外,先后争取启动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治理、坡耕地改造、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和崩岗治理等项目。与“十五”相比,全省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由1000平方公里提高到1400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治理县由13个扩大到 32 个。“十一五”期间,全省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总投入达15.8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8.84亿元,分别是“十五”时期的6.32倍和5.16倍,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多平方公里。在实施综合治理过程中,我们注重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所建工程多次得到世行检查团和有关领导的好评。所建项目区初步实现了“山变绿,水变清,粮增产,人变富”的建设目标。 (三)监测网络发挥新作用。“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较早在全国实施了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建成了4个综合监测点、2个示范监测点、38个重点监测点和33个普通监测点,并全部投入运行。编制了《湖北省2010-2020年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监测制度和职责。对400多个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监测。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的单位对“长治”七期工程和世行贷款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治理项目进行监测,客观评价工程效益。连续五年向社会发布了全省水土保持公报。 (四)水保宣传取得新效果。“十一五”期间,我省各地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坚持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期间,大张旗鼓开展水土保持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媒介进行水土保持深度宣传。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在省级以上杂志刊登有关水土保持文章53篇。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户外教室建设,先后有红安、大冶、广水、新州、蔡甸、襄阳等六个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通过水利部组织的评定。编制出版了《湖北水土保持科普知识》读本,开展了针对中小学生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试点工作。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社会大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总结经验有以下五点:一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加注重科学防治。在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同时,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依靠科技支撑,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是做好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前提。二是必须坚持服务民生,切实解决治理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注重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要求。三是必须坚持保护优先与综合防治相结合,更加注重事前预防保护。做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督管理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建设绿色工程实现湖北绿色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和政府财政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体制。更加注重依靠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办水保的局面。五是必须坚持统筹协调,更加注重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协作的重要作用。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水土保持管理体制是开创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的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繁重,坡耕地整治任务相当艰巨。我省山地丘陵占80%。据测算,全省亟待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仍有5.59万平方公里,平均年土壤侵蚀量高达1.78亿吨左右,全省还有1500万亩坡耕地急需进行综合整治。二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不足,水土流失治理经费严重短缺。据测算,高标准治理一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投资50万元以上,治理资金缺口较大。三是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大量增加,人为造成水土流失未得到有效遏制,少数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认识淡薄,对水土保持投入严重不足,给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的破坏。 二、“十二五”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任务 “十二五”时期,湖北水土保持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系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和人为破坏生态活动,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努力建设生态湖北、灵秀湖北,全面做好预防监督、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监测预报等各项工作,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完成重点治理区综合治理任务。在鄂西北汉江上中游区、桐柏山区,鄂西南武陵山区、三峡库区、清江流域,鄂东北大别山区和鄂东南幕阜山区等7个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3万平方公里,实施生态修复面积700平方公里。到“十二五”末,重点治理区治理程度达到50%以上;大于25度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初步进入良性循环。 二是规范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强化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使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其中大中型项目申报率达90%以上,验收率达到80%以上。实现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的转变,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建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动态监测和公告制度。启动湖北第三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治理工程以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期发布《湖北省水土保持公告》。 四是强化水土保持规划、科研、示范等基础工作。完成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新技术研究,建立科技推广体系,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搭建科技交流研究平台。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建立和完善我省鄂西南武陵山区、鄂东北大别山区、鄂西北汉江上中游地区、鄂东南幕阜山区和江汉平原周边浅丘地区五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 三、主攻方向和建议 (一)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落户我省,希望国家有关部委加大对湖北的扶持,特别是加大对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投入。另一方面我们将积极整合资源,捆绑资金,加大省级水土保持治理投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的步伐。 (二)做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打造生态湖北、灵秀湖北。坚持把治理水土流失与群众脱贫致富和发展农村经济结合起来,以小流域为单元,对山、水、林、田、路、居进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全面控制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优化生态环境,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大力推进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强化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各种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重点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各类措施的效益监测和大中型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监测,抓好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常规监测和运行管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服务中的作用。 (五)加强领导,促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按照今年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协调领导作用,及时解决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促进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各位委员、同志们,当前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湖北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为加强生态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满足生态需求,再造秀美山川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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