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工程

海南省琼中抽水蓄能电站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3-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海南省琼中抽水蓄能电站属二等大(2)型水电工程,位于海南省琼中县黎母山镇,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4部分组成,总装机容量600MW,由海南蓄能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电站于2014年4月开工、2018年7月3台机组全部投入试运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论,服务于海南自贸区、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2018年7月,建设单位选取该电站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全面探索和推进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建设工作。

    工程处于南方红壤区,区域雨水丰沛,地势陡峭,挖弃方量大,施工扰动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围绕创建国家示范的总体目标,建设单位因地制宜,防治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任务。

    一是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高定位规划集工业旅游、山地休闲、科普研学于一体的高质量、高品位、高档次、国际化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园区,配合地方政府打造黎母山5A级景区和热带雨林国家公园,通过植株定点移植、引进物种审核、景观绿化设计等途径,与周边保护区要求对接,落实工程区绿化美化。

    二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大力推进“三新”应用,通过选址规避敏感区域,建设区穿插布设临建,绕山路堤采用隧道设计优化,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坝型应用,骨架护坡、植草砖、碎石盲沟等绿色设计理念,“劳模工作室”技术创新活动等,减少了土石方开挖,加强了土石方利用,缩短了建设工期,绿化边坡45万平方,保持了原有生态,先后取得创新成果10余项。

    三是以落实“三同时”制度为核心,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开工前,履行方案编报审批手续,委托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套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施工过程中,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及时跟进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完工,及时组织设施验收,公开和报备验收材料,取得海南省水务厅验收回执,配合验收核查。

    四是建机构,立规矩,定奖惩,强化制度建设,成立了创建国家示范领导小组,出台了水保管理指导书、开挖料管理细则等文件,通过与导流洞永临结合布置竖井式溢洪道,弃渣“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场内公路、弃渣场重点控制,及时跟进措施防护,相关管理从根源上减少水土流失源,避免重复建设导致的资源消耗,保证了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重视宣传推广,通过5A级景区旅游活动、专业协会交流、制作宣传图册等加强宣传交流,宣传经验做法,在梅州、阳江等多个项目中得到推广,形成相关论文39篇,获得行业优质工程奖、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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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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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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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蓄电站下水库进出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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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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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弃渣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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