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县水保实施“345”工作目标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5-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于都县委、县政府发文确定今年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一是落实三项改革。1、水保基地承包拍卖。将现有自身经营的水保基地进行承包、拍卖,切实转换经营机制;2、探索对乡(镇)水保站实行局室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管理的新体制。对基层水保站实行机制改革,全员竞争上岗,做到工作实绩与经济效益挂钩;3、多渠道投入治理开发。改革原有投资方式,以优惠政策引导多渠道投入水土流失治理开发,吸引外资联营开发。二是建设四大示范基地。1、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基地。所有水保重点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乡镇,各建一块连片500亩以上草灌示范样板和100亩以上的经济果木林;2、崩岗治理示范基地。以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综合治理崩岗22座;3、水保草业经济示范基地。依托国家扶助项目以“梅牛”工程配套种草为主,在有关乡镇重点扶助专业大户果园梯田坎坡种草、水平沟种草,集中连片种草面积0.8万亩,同时,完善县水保站40亩良种草苗繁育基地,为项目区提供优质草苗;4、水保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继续开展300亩木豆种植示范,罗江黄岭小流域400亩杨梅生态示范和罗田岩森林公园300亩雷竹种植示范。三是达到五项治理标准。1、重点治理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程度80%以上,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2、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观,植被覆盖率70%以上;3、保土减沙70%以上;4、粮食自给有余,人均纯收入较同类地区提高30%以上;5、土地利用率80%以上,土地产业商品率50%以上。
(于都县水保局周俊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