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黑土地——记松辽流域水保生态环境建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2-05-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孟令钦
松辽流域横跨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东部4个盟(市),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工业生产基地。松辽流域水土流失十分严重,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8.16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36.2%。据黑龙江省调查,黑土区坡耕地每年流失6~7毫米厚的表土,全省每年流失土壤2亿~3亿立方米,到目前为止,黑龙江省共有104.7万公顷的坡耕地表层黑土流失殆尽,永远失去了耕种能力。水土流失使大量泥沙下泄,淤塞水库、湖泊和下游河道,削弱了水库滞洪蓄洪和河道泄洪的能力,导致流域在较大的暴雨洪量情况下发生特大的洪涝灾害。
流域内各地逐步认识到水土流失危害的严重性,并且逐年进行了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工作。《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东北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从1991年到现在,10年来东北四省区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55万平方公里。此外,松辽委还积极开展了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22条,松辽流域还有1个市、11个县和58条小流域分别被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百千”示范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了以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环境,实现山川秀美为目标的新时期。
在前期工作方面,东北四省区先后分别完成了生态建设规划和主要流域规划,并将规划任务纳入了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松辽委主持编制了《松花江流域水土保持防洪规划》《辽河流域水土保持防洪规划》《黑土区1999~2050年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组织东北四省区共同编写了《松花江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和《辽河流域中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并由东北四省区政府联合上报国务院,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此外,一项以保护黑土地为主要内容的水土保持计划也正在制定中。
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方面,松辽流域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各省区都成立了监督执法机构,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督执法网络,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督执法体系。其次,各地出台完善了地方性配套法规,如吉林省相继出台了水土保持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8种256个地方规范性文件,东北四省区共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万多起,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万多个,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流失速度大于治理速度的被动局面已经开始扭转。随着城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快速进展,水土保持工作也由农村发展到城市,辽宁的大连市和黑龙江省的鸡西市被列入了全国城市水土保持试点,水土保持工作正逐渐深入市民心中,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得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