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李秉荣同志作内蒙古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8-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横跨“三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同时也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生态最脆弱的地区之一。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指出,“内蒙古的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要努力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作为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任务来抓,推进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取得新的显著成效。截至2017年底,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5万平方公里,近五年来累计完成治理面积2.7万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36条,其中黄河流域完成治理面积1.1万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20多条,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压实水土流失治理责任。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水土保持列为对盟市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状,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科学制定水土保持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为主线,以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为重要依据,科学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为促进水土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三是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较为完整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推进“放管服”改革,下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权,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近五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550多个,开展监督检查10700余次,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制。
    四是坚持实施重点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了黄土高原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东北黑土地治理工程等。将水土流失治理与农村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群众增产增收紧密结合,精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五年来落实各类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资金19亿元,完成治理面积2200平方公里。
    五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水土保持与林业生态建设、草原生态保护、防沙治沙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生态补奖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实施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工程,五年来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5784万亩,年均种草面积保持在3000万亩以上,工程区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状况得到遏制,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工程区林草盖度提高到80%以上,退耕地的地表径流量减少20%以上,泥沙量减少24%以上。
    水土保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目前,我区还有近18万平方公里的重点水土流失区域亟待治理,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劣,治理难度大;有9万多平方公里的治理区治理标准普遍偏低,尚待巩固提高;黄河流域十大孔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还未真正落地。二是资金投入总体不足。目前的治理投入与任务不相匹配,中央补助标准偏低,加之我区地方财力紧张,配套资金落实难度大,工程建设标准和治理效果难以保证。三是监管机制有待完善。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在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保持管护责任不明确,监督执法不到位,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二、新时代内蒙古的水土保持工作

    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都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3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要求内蒙古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在祖国北疆构建起万里绿色长城。所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是内蒙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建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需要,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坚实基础,是脱贫攻坚达小康的重要支撑。
    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新理念,在全国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谋划好水土保持工作,建立与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促进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使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生态环境进一步趋向好转。到2030年,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近期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出台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更加完善、更加严格、更具可操作性的责任考核机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依法做好水土保持重要功能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的水土保持管控,从源头预防水土流失。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
    (二)着力解决重点地区、重点流域水土流失问题。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落实好水土保持规划。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和贫困地区的项目倾斜和资金投入,把水土流失治理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继续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加快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发挥好示范带动效应。
    (三)加快构建科学的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体系。加快完善监测站点建设和现有站点升级改造,优化监测手段,全面掌握旗县级水土流失动态变化,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评价考核、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以及各级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撑和依据。推进智慧水保建设,加大信息化手段在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管中的应用,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
    总之,内蒙古将与兄弟省市区共同努力,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的良好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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