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区)水利厅汇报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

甘肃省水利厅栾维功副厅长汇报甘肃省淤地坝安全运用与除险加固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04-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甘肃省淤地坝安全运用与除险加固工作汇报
甘肃省水利厅副厅长栾维功
2003年小流域坝系项目实施以来,在水利部、黄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省淤地坝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各类淤地坝1582座,其中骨干坝552座,中型坝444座,小型坝586座。现将我省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除险加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运用 我省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运用工作,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淤地坝安全运用。一是靠实防汛责任,加强防汛组织领导。省政府与庆阳、临夏等7市州政府签订了《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除险加固责任书》,落实淤地坝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督促市(州)与35个县(区)政府逐级签订淤地坝安全运用和除险加固责任书,落实淤地坝安全运用目标任务和责任,明确政府责任人和主管部门责任人。省、市、县成立了淤地坝防汛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二是公示防汛责任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通过甘肃水利网和新华网对有关市(州)、县(区)淤地坝安全度汛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及防汛值班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县区对骨干坝和中型淤地坝相关责任人有关信息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提前安排部署,全力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每年4月上旬,省水利厅及时下发做好年度淤地坝防汛工作的通知,从责任落实、隐患整治、物资储备、队伍组建、应急演练、防汛值班、管护运行等方面做出安排部署。各县(区)在汛前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无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工程制定了应急抢险预案,空库运行或通过水泵、倒虹吸等措施,降低库区水位,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上坝巡查及时掌握险情发展趋势,保证淤地坝安全运行。庆阳市每县还建立了1座淤地坝防汛抢险物资库。 二、除险加固 2011年至2015年,省级筹措安排资金6049万元,对218座病险淤地坝进行了应急维修。由于受资金限制,大部分病险淤地坝只对放水建筑物和坝体进行了局部处理,未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依然很重。水利部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启动以来,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按时完成病险淤地坝认定工作。根据水利部统一安排,2015年3月我省开展病险淤地坝的认定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认定工作的通知》,从认定范围、标准、原则、时间结点、认定报告的相关内容、相关附件等方面再次提出了具体要求。最终认定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360座(其中骨干坝320座,中型坝40座)。二是配合黄委会完成病险淤地坝复核工作。配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分两次对2016年计划建设的81座病险淤地坝逐坝进行核查。从核查结果来看,81座病险淤地坝的认定报告与实际病险情况相符。同时也没有非水利行业管理的淤地坝和转变为水库运用方式的淤地坝。三是认定复核与设计审查相结合,严把设计质量关。结合病险淤地坝认定复核工作,邀请专家对初步设计报告进行现场复核。为确保除险加固方案更加符合实际和投资经济合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工作的通知》,对设计报告格式、内容、附件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工程量的计算,要求有计算过程三视图和工程量清单,坚决杜绝虚报工程量,套取投资的现象。截至2016年3月,我省已完成81座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工作。 三、计划安排 今年汛期将至,我省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始终将淤地坝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健全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等有效措施,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同时,将根据水利部确定我省的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年度任务,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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