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履职尽责推进《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3-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自2011年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黄委以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为重点,依法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推动了《水土保持法》的落实。特别是2016年,黄委按照水利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依法强化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组织流域9省(区)对全部209项在建部批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连续6年实现对在建部批项目监督检查100%全覆盖,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重点对跨省(区)铁路、公路等项目实施跟踪检查,依托高分遥感影像、水保监测监理成果以及基层监督部门现场检查情况,对1600多个取土、弃渣(土)场情况逐一排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着力消除水土流失危害隐患。促使中国铁路总公司召开全国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观摩会,推广宝兰铁路客运专线(甘肃段)在弃土弃渣综合防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全面推动铁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及时发布生产建设项目公报。2016年4月发布了《2015年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向全社会公开283个部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16年黄河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公报》正在编印中,将于近期发布,这将是黄委连续第七年发布此项公报。
严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按照水利部要求,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组织完成了31个部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现场验收任务,按时上报了验收意见和成果资料;5个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主动撤回了验收申请。
全力做好黄河流域下放部批项目核实工作。配合水利部简政放权工作,对黄河流域(片)1148个部批项目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确定将782个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权限下放地方,并及时督促流域各省(区)做好部批下放项目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着力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时举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培训班,对120余名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宣贯新规定新要求,着力规范监测工作;现场对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不断提高监测质量,切实发挥监测作用;建立监测成果报告登记公示制度,对监测季报未报送或不规范的17个生产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予以公示,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监测报告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
积极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按照水利部部署,着力开展水利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安装部署,及时做好黄委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实以及录入等工作,促进数据共享,强化系统应用;探索建立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交流服务平台,已建成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及在建部批项目等各类水土保持工作群240个,各类在线人员达到6500多人次,实现了各相关生产建设单位、监督管理部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之间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线联系、信息沟通、资料报送等工作,提升了监督管理效率;按照水利部要求,组织完成了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示范工作任务,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式。